高压电容器组在电网系统中起着无功补偿的作用,其投入和退出运行应根据系统的无功潮流、负荷的功率因数和电压等情况进行控制,以维持电网的稳定运行和电能质量。
投入运行
- 当系统的功率因数低于0.85时,应投入高压电容器组。
- 系统电压偏低时,可以投入高压电容器组。
退出运行
- 当系统的功率因数高于0.95且仍有上升的趋势时,高压电容器组应退出运行。
- 高压电容器组所接的母线的电压超过电容器的额定电压的1.1倍时,高压电容器组应退出运行。
- 电容器的电流超过其额定电流的1.3倍时,高压电容器组应退出运行。
- 电容器室的温度超过±40℃范围时,高压电容器组亦应退出运行。
-
当高压电容器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退出运行:
- 电容器爆炸
- 电容器喷油或起火
- 瓷套管发生严重放电、闪络
- 接点严重过热或熔化
- 电容器内部或放电设备由严重异常响声
- 电容器外壳有异形胀
特别注意:禁止高压电容器组带电荷合闸。
以上操作规程应严格遵守,以确保高压电容器组安全可靠运行,避免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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