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在发电厂中的设计与应用 (探讨应急照明的建议)

摘要:本文通过对照发电厂照明及防火标准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本文简称新标准)中有关消防应急照明的要求,探讨火力发电厂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技术方案,包括系统类型选择、应用范围、参数配置、供配电系统与导线选择等,满足以新标准为依据的建筑电气消防设计审查要求。

关键词:发电厂;建筑电气消防;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 引言

发电厂照明设计主要依据《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DL/T5390-2014(以下简称照明标准)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以下简称防火标准),应急照明分为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供电电压均采用380V/220V,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没有关联。

新标准于2019年3月实施后,对建、构筑物中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提出了全面、系统的要求,而且系统类型的选择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息息相关。与之配套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应急照明设计与安装》19D702-7于2019年9月1日出版发行,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通用工业建筑应急照明的设计和安装。

由于新标准未排除发电,建构筑物的适用性,本文通过对照发电厂照明、防火标准与新标准的共性及差异条款,探讨火力发电电厂内应急照明分类、设置场所以及与新标准如何关联由图2所示规范确定。发电)照明标准与发电厂防火标准相协调,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建筑照明标准与建筑防火规范相协调,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两套照明标准中,对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的定义基本一致。新标准中包含消防疏散照明和消防备用照明两个概念,备用照明被划分为消防备用照明和非消防备用照明(即正常备用照明)。明确避难间(层)及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及自备发电机房等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所设置的备用照明属于消防备用照明且备用照明的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这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基本一致。除此之外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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