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与实际应用 (案例分析与实践)

案例分析与实践:深入探究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案例分析与实际应用

一、引言

案例分析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它允许我们深入研究特定情境下的现象,并对理论进行实证检验。
在各个领域的研究中,案例分析都有着广泛的应用。
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探讨案例分析与实际应用之间的关系,并进一步阐述其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价值。

二、案例分析的基本理念

案例分析是一种通过深入研究特定实例来了解、说明或解释某一现象或问题的方法。
它的核心理念是:将实际情况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数据,揭示其中的规律,从而得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
案例分析不仅可以验证理论,还可以发现新的理论,为实践提供指导。

三、案例分析与实践的关系

案例分析与实践紧密相连,二者相互促进。
案例分析为实践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通过对实际案例的深入研究,我们可以了解到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从而在实践中避免误区,提高操作的效率和效果。
实践是案例分析的源泉。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这些问题和挑战为案例分析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场景。

四、案例分析的实际应用

1. 企业管理领域的应用

在企业管理领域,案例分析有着广泛的应用。
例如,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常常通过案例分析来评估应聘者的能力和素质。
通过给应聘者一个具体的商业情境,观察其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企业可以更加准确地判断其是否适合岗位需求。
企业在进行战略决策时,也会运用案例分析的方法,通过对行业内的成功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找出成功的关键因素,从而制定出自己的发展战略。

2. 医学领域的应用

在医学领域,案例分析同样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医生在诊断疾病时,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如症状、病史、体征等)进行综合分析,这就是一种案例分析。
通过对具体病例的深入研究,医生可以了解疾病的发病机理和诊疗方法,从而提高诊疗水平。
医学研究人员也会通过案例分析来探索新的治疗方法,为临床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3. 教育领域的应用

在教育领域,案例分析也是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
通过分析具体的教学案例,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深入理解教育理论和实践操作之间的关系,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教育研究者也会运用案例分析来研究教育现象和问题,如学校管理模式、课程设计等,为教育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

五、案例分析的具体步骤与方法

1. 确定研究问题:明确研究目的和研究对象,确定分析框架。
2. 收集数据:通过访谈、观察、文献调查等方法收集相关数据。
3. 分析数据: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揭示其中的规律和趋势。
4. 得出结论:根据分析结果得出结论,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5. 反馈与实践:将研究结果应用于实际操作中,观察效果并进行反馈,不断完善和优化。

六、结论

案例分析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它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为我们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有力的工具。
通过深入研究实际案例,我们可以了解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从而得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
在实际应用中,案例分析广泛应用于企业管理、医学、教育等领域,为实践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因此,我们应该重视案例分析的应用价值,不断提高自身的分析能力和水平。


案例分析

校园法律案例分析(一) 案例: 寒假过去又开学了,初一( 3)班郭老师在学生报到注册的时候,又强调了发型问题。 说实在话,穿衣戴帽,各有一好,留什么样的发型本来是小得不能再小的事了,可现在许多学校又都把它当做一件不小的事来抓,其原因是指挥中学生留什么发型的不是教委,不是学校,而是歌星、影星、球星,学生以他们的形象来定位,结果生源不择优校的学生常给人街道痞子、胡同串子的感觉,郭老师强调发型问题是有原因的。 三天过去了,班里的男生苏某还是留着长长的中分。 一天中午放学后,郭老师把他叫到办公室。 教师问:老师给全班同学提的发型要求你知道吗?这也是全校统一的要求,你知道吗?知道。 学生低声回答。 知道?知道为什么还不动?声调里老师带着几分气。 我家里不让理,我也没办法。 学生理直气壮。 就这样,师生对话的火药味越来越浓。 最后,老师拉开抽屉顺手拿出一把剪子,嘴里说着那我替你理吧,话到手到,苏某中间的一绺头发已剪下来了。 苏某一边护着,一边说:得,得,我自己去理,行了吧。 说完跑出了办公室。 苏某回到家的时候,其父正在喝酒。 看见儿子捂着头走进来便大声喝问,以为儿子又在外面打了架,惹事生非。 当听完事情原委后便借着几分酒力,怒冲冲跑到学校兴师问罪。 见到郭老师开始还较理智,后来便破口大骂,在场的老师都为之瞪目。 正当大家纷纷上前劝解、家长还不依不饶的时候。 一位两鬓银白、马上要退休的女教师乔某走上前去,嘴里说着让你无法无天随手就给了苏父一个嘴巴,不知是这巴掌的功效还是苏父的酒也该醒了,反正此后骂声听不见了,只是听到苏父反复强调:正月里理头死舅舅,又不是文化大革命,凭什么给我孩子剃阴阳头……。 此时外面已围了不少人,为了化解矛盾,年级主任便把他们带到校长室。 校长热情地接待了他们,说来也巧校长刚刚学完有关教育法学的课程,听完大家的陈述,觉得这是个比较典型的案例,借此也是对大家进行法制教育的好机会。 校长认为,化解矛盾的最好办法是学法,使他们各知其错。 校长先对家长讲,您看见孩子被剃了头心里不痛快,大家都可以理解,有意见也可以反映,但跑到学校来吵闹、辱骂教师是不允许的,这是违法行为。 校长说着打开《教师法》翻至第35条: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赂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长说完征询家长意见:您看咱这问题在学校解决好还是换个地方解决好?家长赶紧表示自己错了,愿意赔礼道歉,说着站起来给郭老师深深鞠了一躬。 接着校长转过身来对郭老师说:您对学生严格要求,对工作认真负责是好的,但采取的方法不当,对学生的人格不够尊重。 校长打开《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找到第15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就这一点来说,郭老师应该向学生道歉。 此时郭老师已为自己一时间鲁莽感到内疚,借着校长的话,诚恳地向学生和家长表示了歉意。 对老师乔某,校长笑着批评她说:您站出来主持公道,这很不容易,但是您不该用违法行为制止违法行为。 如果这样下去那不就乱上加乱了吗?乔老师为人豪爽当即向家长道歉,并表示校长批评得对,自己遇事不冷静,确实不应该。 案例分析: 对于本案中发生的行为,这位校长依据法律所作的分析已经很清楚了。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需要看到的是,在学校教学活动中发生的类似事件比较普遍,象老师强行给学生剪发的事不仅仅是这一位老师的行为,家长到学校来兴师问罪的事也多见于很多学校,当发生这类事情的时候,应该依照现有的法律来处理,虽然不是所有行为都有相应的具体法律条文,但我们也可以比照一些类似条文或者法律精神来解决,知法、懂法,具备法律意识是对每个公民的要求,大家遇事都能冷静思考,注意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对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程序非常重要,同时这也是保障自身权利的重要前提。 校园法律案例分析(二) 教师误伤学生 案例: 在本案中,原告张欣欣,男, 10岁,某小学学生;被告为原告的教师王适之,男,28岁;第三人为原告所在学校和某镇教办。 原告诉称: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节课时,由于我同桌不专心听课,教师王适之使用竹制教鞭拍击学生陈某桌面,以示教训陈某,不料打断教鞭头。 致碎片飞插入我的左眼睑及眼球角膜内,后经治疗,也未见效。 1992年7月13日经县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眼外伤,瞳孔闭锁。 1992年8月20日,再到某眼科医院检查诊断为陈旧性眼球钝伤(角膜血染)。 现要求被告赔偿我的药费、亲属的误工费1800元、伤残生活补助费元,共元。 被告辩称:我当时在执行公务(上课),用教鞭击课桌,以示警告违纪学生,不料教鞭破裂飞出碎末刺着原告的左眼皮上,后来原告自己拔下,但当时我未发觉,后我知道原告眼伤曾向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多次提议去医院检查治疗,而原告家属却说:只是热毒严重,不用麻烦了。 后由于不及时找专科医院治疗,才导致眼睛失明。 因此,我不应负全责。 第三人述称:原、被告所述的受伤、治疗过程都是事实。 由于被告的行为是过失行为,不是故意造成原告眼睛失明的,所以我们希望合情合理解决。 经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节数学课时,被告王适之检查学生背诵乘法口诀,因学生陈某不能背诵,且东张西望,被告王适之便用教鞭拍击陈的课桌以示警告集中精神。 但在拍击时,不料有一粒比牙签还细小的竹屑飞插入陈的同桌即原告左眼眉毛下的眼皮(因原告身体不舒服而伏在桌上),原告即拨出,当觉得痛和出血时便小声哭。 后被告发现即停止上课来问及病否和察看眼睛,并叫原告到卫生站看病。 由于当时原告不愿去,结果到中午放学时才由班主任用自行车送回家,第二天原告继续坚持上学。 开始一、两天家长认为问题不大,自以为是热毒所致而未引起重视。 后原告觉得眼睛很疼且睁不开,原告亲属即带原告到卫生站、卫生院、人民医院等地去治疗,期间,共用去医药费221.06元。 后由于病情没有好转,相反恶化,才于1992年7月13日到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经诊断:眼外伤,瞳孔闭锁,用去医药费共339元。 上述有药费的单据共560.06元,无单据的668元。 1992年8月20日经双方同意,由被告出资与原告到广州中山医学院眼科门诊再次检查,诊断为陈旧性眼球钝份(角膜血染)。 在整个医疗过程中,共用去人民币1248元,其中被告支付600元(含去厂州检查的200元)。 1992年9月6日,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及伤残生活补助费共元。 法院认为:被告造成原告伤害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原告要求被告赔偿药费、误工补助及生活费,本院应予支持。 在整个事故中,虽然被告没有主观上的故意,但客观上已造成原告左眼完全失明,成了终身残废,被告应负主要责任。 由于损害是在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因此第三人也应负一定责任。 案经调解,双方各持己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19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7条的规定,判决如下:由被告王适之一次性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及伤残后的生活费 3600元(含已支付的600元),第三人赔偿人民币2000元,合共5600元给原告张欣欣。 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 案例分析: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学生过程中,有时会因故意或过失而对学生的身体造成伤害。 伤害发生后,往往会引起赔偿诉讼。 原告是确定的,是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学生,但被告的确定却比较复杂。 起来说来,有这么几种情况:( 1)被告为学校;(2)被告为教师;(3)学校和教师为共同被告;(4)学校为被告,教师为第三人;(5)教师为被告,学校为第三人。 本案例反映的是第五种情况。 本书赞同第一种做法, 以为将学校列为被告,由其承担赔偿责任比较合宜,因教师对学生造成损害是教师的职务行为导致的。 但这绝不是说教师不负任何责任,除负行政责任外,还应负民事赔偿责任,学校可在履行赔偿义务后,向教师追偿学校所赔偿的部分或个部费用。 校园法律案例分析(三) 老师擅拆学生信件致学生坠楼 案例: 原告:杨新宇,男, 18岁,天津市第48中学学生,住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10号。 被告:天津市第 48中学 法定代表人:杨复兴,校长。 第三人:王斌,男, 53岁,天津市第48中学教员、班主任。 第三人:陈利民,男, 23岁,天津市第48中学教员、校团队书记。 第三人:杨国祥,男, 44岁,系杨新宇之父。 原告杨新宇向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 1988年10月26日下午,我因故未上第二节课,班主任王斌乘我不在教室,随意翻弄我的书包,从钱夹里翻出校外女生给我的信件,并将信件和书包拿到办公室。 我得知后,前去索要,王斌令我将信件说清楚,否则不给我书包。 为防信件内容扩散,我拿起信和书包欲走,王斌不让走。 学校团队书记陈利民赶来,揪住我抢夺信件。 我急忙将信塞入口中。 陈利民即拳击我面部,并抠我嘴,因未能抢到信,便将我挟持到三楼阅览室内,反锁屋门。 为摆脱教师对我的殴打,我跃上窗台,想从窗户逃脱。 此时,听到一教师惊叫,我慌忙从三楼窗户坠落楼外,造成多处骨折、肺出血等严重后果。 除被告已垫付部分医疗费用外,仍有父母因陪伴误工减少收入及营养费等计1300余元的损失。 要求被告负担我治伤支出的一切费用,补偿我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带来的经济损失,并负责解决我今后的生活出路问题。 被告天津市第 48中学辩称:原告无故旷课,班主任王斌为防其放在课桌内的东西丢失,将原告的书包、钱包拿到办公室。 因恐钱包内有钱,便打开钱包,发现未封口的信封,抽出信纸,见是原告早恋情书,即放在桌上。 此时原告闯进办公室,王斌与其谈话,了解旷课原因,并进行说服教育。 原告拒不服教,猛然将放在桌上的情书夺走,放入口中,拿起书包便走。 王斌阻止,被原告推倒。 此间,陈利民在四楼听到声响,快步赶到三楼察看,将原告面对面抱住,因见原告嘴特别鼓,脸色苍白,恐其噎着,便用手抠其嘴里的东西。 原告用头顶撞并撕扯陈利民的衣服,力图挣脱,双方拉扯到阅览室,陈利民让原告把嘴里的东西吐到屋内炉里烧掉,原告便先进屋。 当杨颖强老师进去时,发现原告已站在楼窗上,便上前拽其腿,让其下来。 原告将杨老师蹬倒在地。 杨惊呼时,教务处张主任闻声赶来,扑到窗前,只见原告两手攀抓外窗台,从左侧向右侧移动,由于脚下无可蹬踏而失落地面。 原告伤现已痊愈,我校为其垫付了 2698.83元费用。 原告坠楼系自身所为,与校方教育无因果关系,其后果应由其自负。 要求原告返还学校已垫付的全部费用。 第三人王斌、陈利民认为被告所述属实,并提出自己系履行职务,并无不当。 第三人杨国祥提出:王斌擅自拆看原告信件,已构成对原告人格的侵犯;陈利民采用暴力手段抢夺信件,殴打原告,对原告坠楼有直接责任。 原告治伤所花费用应由被告承担。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杨新宇原系被告学校初三( 2)班学生,王斌系该班班主任,陈利民系被告学校团队书记。 事故发生时,杨新宇16岁。 1988年10月26日下午第2、3节课,原告旷课。 王斌去教室时,发现原告不在,因见原告书包及钱夹在课桌内,在察看钱夹时发现原告早恋情书,便将书包、钱夹、信件拿到办公室。 原告在第3节课期间回来上课,知其书包被班主任拿走,便前去索要。 王斌让原告说清早恋情书问题,原告拒谈,并抢夺了部分信件及书包要走,被王斌抓住不放。 而后陈利民赶到,将原告抱住。 原告即将信塞入口中。 陈利民抠原告的嘴,未能抠出信。 原告力图挣脱,双方撕拽进入三楼阅览室内。 此时,校方在场人员提出,让原告将信吐到阅览室里屋炉内烧掉。 原告便含信进入里屋。 当图书管理员杨颖强进入里屋,发现原告已站在窗台上,便上前阻拦,被原告蹬倒。 原告从三楼窗户逃脱摔伤,致右肋骨干骨折、第六胸椎压缩骨折、骨盆骨折、肺挫伤。 经住院治疗伤已痊愈。 原告住院期间,被告垫付了医药费、住院费1830.83元、护理费768元、营养费100元,共计2698.83元。 此外,原告母亲因陪伴误工减少收入1044.16元。 河北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在,学校上学期间,应当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管理,不应擅自旷课,过早恋爱。 由于原告违反了校规,王斌作为班主任在查课时发现原告旷课及情书,拟对原告进行教育是正确的,并非属于私拆信件行为。 但在原告抢走信件时,王斌不够冷静,方法过于简单。 陈利民身为教师,遇事应采取说服教育方法,但当原告将信件塞入口中后,却同原告撕扯,并采取强制抠嘴措施,以令其吐出信件,显属不当,况且原告此时尚未成年,从精神及心理上易产生逆反心态,致使原告急于脱离现场,故应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原告此时虽未成年,但处于限制行为能力阶段,应预见到从窗户逃脱有危险,却不顾阻拦,坚持从窗逃脱,应负主要责任。 王斌、陈利民管教原告属于职务行为,其应承担的责任由被告承担。 被告对原告治疗期间垫付之款,应负担其中一部分,其余由原告负担。 因原告目前尚无经济收入,原告负担的部分,应由其父第三人杨国祥退还给被告。 根据《中华入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3条、第119条、第131条之规定,于1990年5月17日判决如下:(1)原告因伤所花用医药费用、住院费、营养费及陪伴费等共计3867 .99元,原告自行承担2320.79元,被告承担1547.20元;(2)被告垫付的2698.83元由第三人杨国祥退还被告1151.63元;(3)双方其他请求予以驳回。 判决后,杨新宇及杨国祥不服,上诉于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其坠地伤残是王斌私自翻检信件及陈利民连续施暴所致,要求校方承担全部医药费、营养费、伤残补助费及护理费。 天津市第48中学不同意杨新宇的上诉请求。 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审理中,对杨新宇的劳动能力进行了法医鉴定,其结论为:被鉴定人杨新宇右肋骨骨折畸形愈合,对右臂持重物功能有一定影响。 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私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开拆。 王斌擅自拆杨新宇信件一节,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和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陈利民抠杨新宇嘴内的信件,显然欠妥,致使杨新宇从窗走脱,给杨新宇造成一定的损害,侵害了杨新字的合法权益。 对此,陈利民应负主要责任。 杨新宇在校期间,不遵守学校制度,导致本赔偿事实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其上诉请求全部赔偿,本院碍难支持。 杨新宇因年岁尚轻,其右臂功能因伤受到一定影响,校方应酌情给予一定的伤残补偿。 王斌、陈利民的行为属职务行为,赔偿责任应由天津市第 48中学负担。 杨新宇目前无经济收入,其应承担的部分,由其父杨国祥负担。 综上所述,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第121条及第131条之规定,于1992年7月7日判决如下:( 1)维持一审法院判决第三条;(2)变更一审法院判决第一条为:杨新宇因伤花用医药费、住院费、营养费及陪伴费等共计3867.99元,天津页第48中学负担2707.59元,杨新字负担1160.40元;(3)加判:天津市第48中学一次性付给杨新宇伤残补助费3000元,减除已给付2698.83元,余款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付清。 案例分析: 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遵守校规校纪,如有违犯,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但学生依法享有的各种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教师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予以侵害,否则,即为侵权行为,并应依法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 本案纠纷的发生,是由原告杨新宇旷课违反校规而引发,学校教师在主观上虽然是想对其违纪行为进行教育,但所实施的行为,从一开始就超出了教育管理的范围,直接侵害了原告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其一, 在事故发生时,杨新宇虽是未成年人,但依法享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 我国宪法第 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本案杨新宇的信件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刑事犯罪,班主任也不是享有通信检查权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杨新宇不在场的情况下,班主任无权开拆并检查其信件内容。 如为防止杨新宇的书包和其他物品丢失,可以让同班其他同学代为看管,或拿到办公室代为保管,但绝不能在当事人未同意又不在场的情况下,擅自翻弄、检查其书包、物品,更不能开拆和检查其信件。 开拆和检查他人信件,就侵犯了信件所有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 其二, 老师在拆开原告的信件后,阅看了信件的内容,知道了原告信件是他人写来的恋爱信件。 对此,老师本应向其讲明早恋的影响,提醒其注意即可。 但老师却让其说清楚早恋情书的问题,原告不说就不让走,也不将信件交还原告,从而使其他老师也知道了原告早恋的问题。 另一老师赶来抠原告塞入口中的信件,实际上是想让原告交出信件。 这些行为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 其三, 老师为拿到原告的信件,在原告将信塞入口中的情况下,用手去抠原告口中的信件;在抠不出来的情况下,与原告撕扯并将原告带入另一房间,强迫其吐出信件并烧掉,这些是侵犯原告人身自由权的行为。 正是因为被告(由第三人实施)的侵权行为,致使原告为摆脱这种困境而越窗逃脱摔伤,被告对原告因摔伤所受到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赔偿责任,既包括原告治伤所受到的经济损失,也包括原告因摔伤致今后劳动能力受到一定影响的补偿。 但是,原告摔伤,和原告本人越窗逃脱也有一定因果关系。 原告当时是属于 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应当对越窗逃脱可能有的损害后果有所预见,但仍坚持越窗逃脱,致使摔伤,因而原告本人也是有一定责任的。 原告应负的一定责任,不是基于原告在校期间不遵守校规所产生的。 不遵守校规所产生的责任不是民事责任,而是一般违纪责任,两者不能混同。 另外,二审法院的判决主文,前后相互矛盾。 按二审判决的本意,被告除应当负担原告2707.59元的治疗费用外,还应负担原告3000元的伤残补助费。 但根据判决的第三条,实际上成为被告对两种费用共负担3000元,这是主文表述上的错误。 ① 校园法律案例分析(四) 学校是否有罚款权 ? 案例: 某校初中学生马超,学习成绩不佳,守纪情况亦差。 一天,他在教学楼内玩球,故意将一个价值 300元的吊灯打坏。 学校在查明事实经过后,依据学校有关损坏公物要赔偿和罚款的规章制度,对马超作出三点处理决定:(1)给予警告处分;(2)照价赔偿吊灯;(3)罚款300元。 对此,学校、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都没有感到不妥。 该校校长还在全校师生大会上以此事为案例,大谈依法治校、从严治校的重要性。 案例分析: 实际上,学校对马超的处理意见并不都是合法的。 给予警告处分和要求照价赔偿吊灯是合法的,而对学生课以罚款则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 因为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个方面,学校有对学生予以处分(纪律处分)的权力,但却没有对学生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 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只有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才有行政处罚权,学校对学生予以罚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而且还规定,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在该案例中,学校对学生予以罚款的依据、以法治校的依据是学校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而这些规章制度中有些内容本身就是违法的。 学校管理者如果把违法治校当成是依法治校,将会造成更大的错误。 校园法律案例分析(五) 居民建筑影响教室采光怎么办? 案例: 1993年,某校周围居民动迁,动迁后某房地产公司在该校教学楼南面建起一座8层楼,该楼距学校39米,影响教学楼正常采光。 该校校长为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首先找到了有关部门人员,弄清楚了有关房屋建筑间距规定要求,确认房地产公司设计不合理,按居民建筑条件计算建筑间距是不允许的,该建筑实属违章建筑。 1990年11月辽宁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通过的《辽宁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条例》第12条规定,学校教室附近,不得建设影响教室采光的建筑物,第30条第7款明文规定:违反第20条规定,除限其退还或拆除外,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损失,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况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校依据法律将违法行为向市人大、市建委、市城建局、市规划局和区级机关、主管教育的单位分别投诉,得到了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使得房地产公司不得不承认确实违法,并答应赔偿。 在赔偿时该校和开发公司算了一笔帐,自然光线不足,主要用灯光补,这样一个教室每月电费多支出20元,14个教室挡光,一个月是280元,一年10个月是2800元,教学楼使用年限100年就是28万元。 随着电费的上涨,就不止28万元了。 另外阳光无价,阳光的作用不只是照明,少了阳光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 该校校长不客气地说:也许我们这些少年儿童是未来中央领导人的材料,若因阳光的缺少未能成才,谁能承担起这个责任呢?经过多方努力,最后学校和房地产公司达成协议,房地产公司赔偿20万元,另外拆除已盖好的楼房一个开间以减轻对学校教学楼的挡光程度。 案例分析: 在本案例中,房地产公司并没有直接侵害学校的财产所有权,但由于二者相邻并之在采光方面产生了相邻关系,房地产公司给作为相邻方的学校在采光方面造成妨碍,依法律规定,房地产公司应排除妨碍,依法律规定,房地产公司应排除妨碍或赔偿因此而给学校带来的损失。 相邻权变称相邻关系,是指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对各自所有的或占有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树或占有权时,因相邻各方相互间应给予方便或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邻关系的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占有人,相邻关系的客体并不是不动产本身,而是相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使其所有权或占有权过程中所体现的利益。 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既有利于合理利用财产使之充分发挥效益,也有利于社会安定。 相邻关系有多种,如相邻土地通行、使用关系,相邻流水、排水关系,相邻管线安设关系,相邻通讯、采光关系,相邻环境保护关系等。 如何处理好这些关系呢?《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该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各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021法考主观题讲解分析刑法案例分析集锦

2021年法考刑法案例解析:白某与谭某的犯罪合集

案件概述:本期的刑法解析聚焦于白某和谭某的复杂案例,涵盖强奸、故意杀人等多个罪行,深入探讨刑罚制度、量刑情节以及刑罚执行的关键点,对理解刑法应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难度适中,考验的是考生的问答式答题技巧和对刑罚制度的精细掌握。案例解析:

事实二中,白某与谭某因谭某的外遇引发争执。 谭某提议找人平衡,最终在2003年2月1日,白某在谭某的帮助下,对林某实施了强奸并残忍杀害。 这一行为涉及的犯罪包括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由于两人共同犯罪,因此数罪并罚。

在事实四中,谭某虽在怀孕期间投案自首,但只承认了迷晕林某的事实,隐瞒了故意杀人行为,因此仅构成强奸罪的自首,不构成立功。 同时,谭某因怀孕不能适用死刑。

关键问题分析:

1. 白某、谭某的罪名合并:他们因共同实施的强奸和故意杀人,构成数罪。 强奸与杀人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所以分别定罪,但需并罚。

2. 自首与立功:谭某虽有自首情节,但在故意杀人罪上未如实供述,故不成立立功。

3. 死刑适用:谭某怀孕期间,根据刑法规定,不能被判处死刑,即使在犯罪期间被监视居住。

4. 追诉时效:白某涉及的各罪行均未超过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关键在于时效中断和连续犯的判断。

5. 白某的自首与立功:在事实三和事实五中,白某并未构成自首或立功,坦白是其供述罪行的主要方式。

刑罚制度应用:

理解刑罚制度的关键在于明确犯罪认定、追诉时效、量刑情节(如累犯、自首、坦白)以及数罪并罚的规则。 这个案例展示了如何在实际案例中应用这些理论,提供了深入学习和实践的绝佳机会。

总结:这一案例不仅是对刑法理论的实践检验,也是对考生实际应用能力的考核。掌握刑罚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在法考中游刃有余。记住,理解刑罚的出发点是公正与平衡,而案例分析则是检验理解深度的试金石。

什么叫案例分析

问题一:什么是案例分析什么是案例分析?案列开发一、什么是案例?案例特征:1、案例总是一个又一个的实践,一个又一个的故事,是教学界的一个又一个的例证。 总是和事件结合在一起。 不是简单的呈现,而是需要描述过程的,围绕一个主题进行的。 可能是突发的事件,可能是预期不到的因素而产生的突发事件,可以把这些事件描述一下,描述实践过程中的所思索想,描述事后的思考,所以案例中不一定是一个事件,也可能是多个事件,但都是围绕一个主题的。 作为事件,必须有过程,有事件、地点和人物。 案例不能是静态的描述。 因此,案例不同于一般的例子,不同于一般的例证。 它不用依附于其他的对象。 2、案例是事件,是否所有的教学事件都是案例?哪些能纳入案例的阵营中来?案例是具有典型性的事件。 一是储个体说明总体、诠释总体,个别说明一般;二是通过这个事件具有的启示意义,能说明某些道理,这也是典型。 第二种意义上需要深刻思考,不能仅仅固着在用一个事件说明所有的场景。 3、案例作为事件而言,含有问题和疑难情景在内的事件。 问题和疑难情景是案例的生命。 仅仅是事件,作为案例的价值大打折扣。 工商管理的案例都是以问题提出来的。 因此教师要有问题意识,遗忘问题是也在遗忘案例的素材。 4、案例必须是真实发生的事件。 不能杜撰,必须是真实的。 可以是自己经历过的,也可以是看到的、听到的。 案例强调真实。 哈佛工商管理开发一个案例要用五万美金。 中国的工商管理的使用他们的一个案例须花四万美金。 案例是包含有问题或疑难情景在内的真实发生的典型性的事件。 ――定性释义。 二、为什么要开发案例?1、有助于记录记载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经历。 这种形式是和教师联系在一起的。 老师善于捕捉事例。 转换思维方式,教师的长处是什么?遭遇着各种实际问题,论文研究报告是研究者作的事,案例这种文体是教师的长项。 因为教师是事件的当事人,教师是和事件共时的,是任何人没有可能模仿的。 因为这事件是独有的。 写案例,久而久之教学睿智就出来了。 苏霍姆林斯基写过2700个案例素材。 与其看到结果不如把握过程,看到花好月圆的结果(展示),不能知道他是怎样走到这一步的。 借助于案例提升自己的认识。 2、有助于发现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 案例是有问题的有疑难情景的,反思一下,哪些问题解决了?哪些问题还需要做?课堂教学中有些什么典型性的问题?下一步的教学要研究的是什么?这就为我们的教学提供了难点和重点。 教学管理也是如此。 案例开发可以从三个层面上展开:管理、德育、课堂教学。 全校的展开,势必可以明白学校的工作重点和难点。 3、有助于教师自己自觉地系统地反思教育教学行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其实是借助事件在反思教学。 偶尔的课堂实录不能称之为案例,只是课例。 4、有助于加强教师与教师之间的经验的交流。 教师这样一个群体,貌似群体劳动,其实是个体劳动。 自己备课、上课、批改,容易封闭,难以开放。 案例开发有助于交流。 三、如何开发案例?(一)案例的基本格式:来自于工商管理,但也反对有固定的一模一样的格式。 1、标题:一种是以主题定标题,二是以事件本身确定标题。 两者各有优点。 2、开场白:把事件概貌性地反映出来,让人感到遇到了什么问题,起到引导性的作用。 不宜太长,几十个字――百八个字。 3、背景:背景的介绍,告诉别人事件发生的场景,可以是间接背景、也可以是直接背景。 案例写作者与使用者之间沟通,背景很重要。 4、问题:问题是怎么产生的?问题是什么?问题产生的原因是什么?5、问题解决的方法:在问题解决的方法中,过程怎样?是如何作出评判的?解决的效果怎样?案例的一个重要方面。 6、反思与讨论:经过这样的事件,有那些思考?......>> 问题二:案例是什么意思案例,就是人们在生产生活当中所经历的典型的富有多种意义的事件陈述。 它是人们所经历的故事当中的有意截取。 案例一般包括三大要素。 案例对于人们的学习,研究,生活借鉴等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案例的教学是通过案例向人们传递有针对性的教育意义的有效载体。 因此,人们常常把案例作为一种工具进行说服,进行思考,进行教育。 故案例在人们的研究中形成了一定的书写格式,标准样式,为人们更好的适应案例情景提供很多方便。 一个好的案例应该具备以下三大特点: 1、故事性 2、戏剧性 3、意义未尽性 问题三:什么是案例分析形式案例分析就是让考生在有限的时间内模拟、分析真实的商务问题。 案例分析与其他面试形式的最大区别就是它的实践性。 在案例分析中,每位考生都要以案例中的角色,设身处地参与到矛盾冲突之中,以当事人或决策者的身份发表意见,重演决策过程。 这种方法便于调动考生的积极性,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有利于考查考生发现问题、深入思考、互相交流、主动学习的能力。 案例分析还可以很好地测试考生的分析能力、推理能力、自信心、商务知识以及沟通能力,所以现在这一方式正在被广泛地应用于各高校的MBA入学面试过程中。 对于那些有良好的专业背景、丰富的实际工作经历和管理经验考生,对这种案例分析的面试形式可谓得心应手。 大多数的案例分析并没有某个特定的正确答案。 面试官希望通过察你分析案例的过程,测试你的反映能力和创新能力。 不要担心你的答案是否正确,关键是你分析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是否合理正确。 管理是一门不确切的科学,没有确定的正确答案。 管理决策危险重重,其结果关系着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 任何管理决策的结果都有赖于决策的环境。 因此无法保证某个决策在任何环境中都能够起到作用。 案例分析的目的是考查考生能否清楚地了解与决策冲突的主要管理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灵活地调整策略。 问题四:案例分析是什么意思case study 就相关领域的一个具体例子进行深入的分析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或者验证已有理论 问题五:什么叫做案例案例,就是人们在生产生活当中所经历的典型的富有多种意义的事件陈述。 它是人们所经历的故事当中的有意截取。 案例一般包括三大要素。 案例对于人们的学习,研究,生活借鉴等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案例的教学是通过案例向人们传递有针对性的教育意义的有效载体。 因此,人们常常把案例作为一种工具进行说服,进行思考,进行教育。 故案例在人们的研究中形成了一定的书写格式,标准样式,为人们更好的适应案例情景提供很多方便。 问题六:完整的商业案例分析是什么样子的完整的案例分析应该有三方面组成,也就是传统意义上所说的三段论: 1、解决“是什么”的问题: 给出你一个案例之后,你必须解释这个案例,也就是把这个案例背后的意义挖掘出来。 我给你举个例子,比如一个案例里面说一个生产商前一年生产2999件产品,今年由于……,生产了1999辆。 这样的一个案例情况你仅仅解释为因为企业做了什么导致了减产是不够的,因为别人直接看题目就可以看出来,用不着你解释,你应该把今年由于怎样怎样这些行动中影响产出的行为筛选出来,从而明白是哪个细分的行为导致了减产的发生。 2、解决“为什么”的问题: 所谓的为什么,就是解决原因,任何一个案例都是有利弊两方面来分析的,那么这个案例中公司主题的行为为什么会发生那么一个结果,你需要把原因分门别类的解释出来,一条一条的归纳,为什么要一条一条详细归纳?因为我们重点要做第三步,那就是 3、解决“怎么弗”的问题; 我们分析了案例中现象后面隐藏的本质,我们解决了为什么会导致这样行为的问题,那么在最后,我们就需要解释怎么办的问题,解释了怎么办,才算完成了整个案例分析。 在解释这个环节的时候,不能够想当然的按照自己的理解去解释,应该综合你前面两个方面的分析,结合导致这个问题发生的原因,寻根问底的去解释原因背后错误行为之处,然后你的办法就是将这些错误行为改正。 案例分析题目如果能够严格按照三段论来做,不能保证你写的很出彩,但可以保证案例分析题目框架是正确的。 但是如果你真的想善于案例分析,想去在案例分析中优秀的表现,让别人觉得你是很出类拔萃的,那就必须建立在大量的阅读和对于专业习惯性的思考上。 问题七:什么叫教学研究案例分析一、 什么是“案例”?什么是“教学案例”?什么是“教学案例分析”? 一般认为,案例是对现实生活中某一具体现象的客观描述。 教育教学案例是对教育教学活动中具有典型意义的,能够反映教育教学某些内在的规律或某些教学思想、原理的具体教学事件的描述、总结和分析,它通常是课堂内真实的故事,教学实践中遇到困惑的真实记录。 对这些“真实记录”进行分析研究,寻找规律或产生问题的根源进而寻求解决问题或改进工作的方法,形成新的研究课题。 这就是教学案例分析。 二、 教学案例分析的目的 教学案例分析能与具体的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形成工作, 教学与研究一体化,它着眼于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真实问题,强调实践与反思,强调合作与份学量的最终目标是调整与改进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增强教师的实践智能。 三、 教学案例分析的意义 教学案例具有真实性、典型性、时代性等特征。 开展教学案例分析至少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 1、 教学案例分析有助于教师把先进的教学理念落实到具体 的课堂教学行为之中。 2、 教学案例分析有助于提高教师的实践反思能力,促使教 师的专业成长。 3、 教学案例分析有助于教师互相交流研讨,提高其听课、 评课教研活动的实效。 4、 教学案例分析有助于教师深入开展课题研究,提高课题 研究的实效。 四、 教学案例分析的方法 教学案例分析是教师的一种定性研究方法,教师有描述案 例的基础上,对案例进行深入反思。 课堂教学案例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1、课堂观察。 2、访谈与调查。 3、教学回顾。 五、 教学案例分析的要点和注意事项 教学案例分析的基本思路是把教学过程中发生的教学事件 和处理的经过如实记录下来,写成“案例过程”;或就他人提供的已有“案例”,围绕案例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或集体研讨,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以及值得探讨的问题。 分析者应当了解当前教学的大背景,教改的大方向,通过相关的调查,初步确定案例的研究目标、研究任务,初步确定案例的体例、类型、结构等。 在此,研究者要熟悉相关的《教学课程标准》和有针对性地作一些理论准备。 进行教学案例分析时,可以围绕案例材料作多角度、全方位的解读;可对课堂教学行为作技术分析;可以教师自己进行课后反思;可以围绕案例中体现的教学理念进行研讨;也可以围绕教学理论进行阐释。 教学案例分析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方法,发挥教研组等集体的作用,集体攻关,分工合作,共同研究。 必要浮还要进行文献分析,文献分析是通过查阅文献资料,从过去和现在的有关研究成果中受到启发,从而找到课堂教学现象的理论依据,增强案例分析的说服力。 同时,通过有关教学理论文献的查阅,进一步解读课堂教学活动,挖掘案例中的教育思想。 问题八:理论案例分析应当从哪几个方面入手一个案例的分析与点评,通常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 案例的背景分析。 明白了事件发的社会背景,就为整个事件的发生奠定了一个基础与目标,或者说为解决现实与欲望之间的一个矛盾点。 2、 案例的简介与概况。 首先要明确目标,清楚分析、点评的主体。 其次,要对这个案例主体有一个详细的了解。 再次可以通过案例的简介了解到案例的概况。 3、将案例与传统的相关案例进行对比。 通过对比,去发现该案例的优势与不足以及案例中所存在的问题,在解决问题时,注意横向纵向的延伸。 4、案例成功或者失败的原因、要素。 分析与思考该案例发展的成功因素或者是失败因素并对其成功或失败进行分析、点评。 如果是法律案例分析,要注重案例的不同意见分析,并进行必要释法说理。 5、借鉴与启示 首先,借鉴案例的成功要素;其次,通过对案例的点评与分析,针对案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议从而产生更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从中得到启示。 问题九:解析什么是SWOT 分析法和案例分析解析什么是SWOT 分析法和案例分析 SWOT分析法是一种用于检测公司运营与公司环境的工具。 也是一项标准化的工作流程.这是编制计划的首要步骤,它能够帮助公司投资项目调研和市场营销人员将精力集中在关键问题上。 SWOT的每个字母分别表示优势、劣势、机会与威胁。 优势和劣势是内在要素,机会与威胁则是外在要素。 在页面的底部你可以免费查看关于SWOT的案例。 解析什么是SWOT 分析法和案例分析 在SWOT分析法中,优势和劣势指的是内部要素,具体如下: S:强项,优势 (外部)在国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是层次较高的培训机构之一,具有几项培训的资格。 (内部)有一部分素质较好、积极肯干的员工;有一批国外赠送的设备(交通工具、计算机、教学设备等),这些设备质量较好;受训人员层次较高,有 *** 官员、也有企业管理者。 市场营销的资深阅历。 一种创新的产品或服务。 营业场所。 质量工序与品质程序。 其他能对产品与服务产生增值效应的方面。 W:弱项,劣势 (外部)顾客面较窄,仅限于 *** 官员和部分企业领导;在一些培训班的组织上受制约较多;没有形成自己的网络,信息反馈少;没有在外面叫得响的、具有自己特色的产品;对外宣传力度不够,对外联络不够广泛、主动。 (内部)少部分人员自身素质不高,达不到现代培训的要求,缺少自己的师资力量,没有能够承担高层次讲课的教师;单位的福利差些,人员的数量和工作所需相比多了些。 另外,行政后勤人员多于培训人员,大锅饭的意识较浓,管理还不够完善。 以上两项是单位的内部环境和情况。 缺乏市场营销经验。 解析什么是SWOT 分析法和案例分析 产品或服务同质化。 营业场所。 劣质产品或服务。 不良的声誉 在SWOT分析法中,机会和威胁指的是外部要素,具体如下: O:机会,机遇 (外部)国内外有不少单位希望同该培训机构建立友好关系,进行资助并建立合作项目;国内的高层次培训需求量大,培训市场大。 有不少单位希望接受高级管理强化培训,并到国外进行实地考察、研究。 (内部)已有许多待开发的项目,包括和国外的合作项目;有能够开拓创新的人,有能力执行国内、外的项目;还可以进行多方位的开发,如出教材、拍电视片、建立联合网络;有可开发的大市场,也可以创造出较好的产品。 日益新兴的市场,如互联网。 兼并、合资、战略联盟。 进入细分市场获取更多盈利。 新兴的国际市场。 竞争对手退出的市场。 T:威胁,竞争对手 (外部)国家又成立了一家类似的培训机构,并给予较大的投入,如人员、资金等;许多省、市、自治区和各部、委相继成立了自己的培训机构,在本系统内进行行业管理培训;这些机构都在扩大自己的市场,寻找自己的顾客;培训课程的内容雷同或相似。 (内部)产品单一,质量和内容有待根据发展和现时需求而提高。 自满感较强,服务意识不到位;管理机制未进一步理顺,少部分人员由于福利较差而不稳定;工作量安排不合理;激励机制和奖励制度不健全。 没有自己的CI(企业文化)和中期、远期目标。 以上两项是外部环境和情况。 竞争对手进入本地市场。 价格战。 竞争对手研发出创性的产品或服务。 竞争对手拥有更好的分销渠道。 *** 对你的产品或服务开始征税。 必须注意的是SWOT分析法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因此不要过多的依赖它。 不同的人会得出不同的SWOT结论。 TOWS分析法与SWOT分析法十分类似,它首先着眼于劣势从而将其转变为优势。 你可以SWOT分析法作为参考,但不能作为唯一的方法。 成功应用SWOT分析法的简单规则 进行SWOT分析的时候必须对公司的优势与劣势有客观的认识。 进行SWOT分析的时候必......>> 问题十:什么是管理学案例分析?案例1.3李氏进出口公司 (选自(美)普蒂,韦里奇,孔茨.管理学精要:亚洲篇.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99.40-41) 李氏进出口公司的李先生是一家服装生产公司的创立人和执行总裁。 他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并在五年的时间里,使之由一家一个人经营的小企业发展成一家拥有50名员工、年生产额为300万美元的公司。 尽管企业的规模和盈利水平都发生了变化,但李先生的管理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 他埋头于企业的日常事务中,总是犹豫不决是否要由其下属人员完成某些重要任务。 当他到国外进行采购而不在公司的时候,公司就会停步不前,他坚持认为自己是最了解本公司的人,自己有知识和技能制定有关企业利益的所有决策。 李先生制定企业的所有计划,组织各种活动,招募员工、指挥员工的活动,解决员工遇到的问题,解决与人事有关的问题。 他知道他的全部雇员的名字,他的办公室是随时向员工开放的。 企业成长期间,李先生已不能抽出时间去制定新的策略以应付所发生的变化。 员工发现当他们碰到非常重要的难题时,很难找到李先生,企业中员工的士气达到了最低点。 随着问题增多,压力增大,李先生正在考虑卖掉他的公司。 他觉得公司给自己带来了很大麻烦,公司使他丧失了健康和平静。 问题 1.你如何评价李先生的处境? 2.评价一下他的领导风格。 3.在李先生解散他的公司之前,你会给他提供什么样的建议? 4.他是一个好的管理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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