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实例展示与解析 (具体实例展示新旧准则的具体核算方法)

关于新会计与旧准则核算方法的实例展示与解析 具体实例展示与解析

一、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制度也在不断地改革与完善。
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不仅体现在理论层面,更在实际核算方法上展现出显著的差异。
本文旨在通过具体实例展示新旧准则核算方法的不同之处,并深入解析其中的差异和变化。

二、旧准则核算方法实例展示

假设某企业采用旧会计准则,在采购原材料时发生了一笔支出,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实例:某企业采购原材料,总价值为XX万元,采用银行存款支付。
按照旧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在采购过程中支付的货款以及相关税费等应当直接计入企业的库存商品成本中。
因此,企业需将XX万元计入原材料成本,同时在银行存款账户中减少相应的金额。
此时的会计核算分录为:借:原材料XX万元;贷:银行存款XX万元。

解析:旧准则下,企业的会计核算强调历史成本原则,对于采购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尽量直接计入成本中。
这样做的好处是简单易行,但可能在某些情况下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新准则核算方法实例展示

假设同样的情况下,企业在新会计准则下采购原材料,核算方法会有所不同,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实例: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时,除了支付货款外,还发生了运输费用、关税等支出,总价值仍为XX万元。
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在采购过程中支付的货款应当计入存货成本中,而发生的运输费用、关税等则应当作为期间费用处理。
因此,企业需将货款部分计入原材料成本,同时将运输费用、关税等作为期间费用处理。
此时的会计核算分录为:借:原材料(货款部分)、借:销售费用(运输费用等期间费用部分);贷:银行存款。

解析:新准则更加强调真实性和公允性,对于采购过程中的各种支出,要求更加细致地区分和核算。
期间费用的单独核算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运营成本,为管理层提供更准确的决策依据。
同时,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使得会计核算更加贴近市场价值。

四、新旧准则核算方法比较与解析

1. 核算原则的变化:旧准则强调历史成本原则,注重资产的原始购买成本;新准则则更加注重真实性和公允性原则,强调资产的市场价值。
2. 费用处理的不同:旧准则下,采购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往往直接计入成本中;新准则则要求将期间费用如运输费用、关税等单独核算,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运营成本。
3. 存货成本构成的变化:旧准则下,存货成本主要包括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新准则下,存货成本除了购买价款外,还包括了其他相关支出,如关税、运输费用等。这种变化使得存货成本的构成更加全面和真实。
4. 对企业决策的影响:新准则下的核算方法更能反映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企业管理层提供更准确的决策依据。同时,新准则的引入也使得企业的会计信息更具可比性和透明度。

五、结论

通过对新旧会计准则核算方法的实例展示和解析,我们可以看出,新准则相对于旧准则在核算原则、费用处理、存货成本构成等方面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这些变化使得会计信息更能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为企业管理层和外部投资者提供了更准确的决策依据。
同时,新准则的引入也促进了会计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六、建议与展望

对于企业而言,适应新会计准则的变化是必然的趋势。
建议企业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强内部控制,优化财务管理流程,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展望未来,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会计制度也将不断地完善和创新。
企业应当密切关注会计准则的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财务管理策略和方法,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变化。


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别在于哪?

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别在于哪?

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别在于:

一:会计要素的计量。 新的会计体系将按照现行国际惯例把“公允价值”(fair value)概念引入中国会计体系,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指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 新会计准则对计量属性做出了重大调整,不再强调历史成本为基础计量属性,全面引入公允价值、现值等计量属性,其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 *** 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 相对国际会计准则来说,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公允价值的使用程度上,新准则在公允价值的使用上相对国际准则强调公允价值作为基准计量基础而言,仍然有一定的保留。 所带来的影响:“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 就拿非货币(即实物)交易来说,过去非货币交易产生的收益,只能计入资本公积金,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可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企业利润表。 高价卖家当,是上市公司包装利润最常见的手法。

二:存货。 新存货准则下,取消了原先采用的存货准则中的“后进先出”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记账。 所带来的影响:所谓“后进先出”法,即企业在核算成本时,参考的是最近购入的原材料存货的价格,而“先进先出”法,则是参考最早购入的原材料存货价格。 在原材料价格一路下跌时,采用“后进先出”法,显然扩大了公司的利润率,而用“先进先出法”,则缩小了公司的利润率,原材料价格上升时则反之。 可以说,“先进先出”法更侧重于反映公司长期的经营情况。 比如使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上市公司,在映象管价格下跌过程中,一旦使用了“先进先出”法,后果将是成本大幅上升,当期利润下降。 又如在有色金属涨价的过程中,一些以有色金属为原料的公司,在把“后进先出”法改为“先进先出”,则将增加利润。 另外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对于生产周期长的行业,如造船及某些机械制造行业,允许将用于存货生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 这将降低它们的成本,提高毛利率,提高会计利润。

三: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计提是此次修订的重点。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该资产可收回金额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国际会计准则中,允许资产减值的转回,但是我国的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是不可以转回的。 所带来的影响:这条新规定截断了上市公司调增利润的一大途径。 目前,有不少上市公司都在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特别是一些ST公司,往往在前一年大幅计提减值准备,又在第二年以种种理由进行转回,造成盈利假象,而其实公司的主营仍无起色。 新准则一实施,转回的准备无法体现为利润,这种手段无疑将失效。

新旧会计准则

其实,会计科目名称变了而已,本质没有变。 好像你说的“应付职工薪酬”只是把应付工资及应付福利费(职工福利)变成二级科目了而已。 不过,现在福利费不能按工资的14%计提了,要直接列支。 如果应付福利费还有余额的话就得冲回。 再者,你们只是私人小企业,目前只有上市公司要求采用新会计准则,所以你们延用旧的名称的问题不大,只要知道科目本质——即核算的是什么就行了。 再补充一句,核算时要采用新会计准则,因为你们是小企业,没有什么减值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所以变化的只有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变了而已,详细可以看一下第9号准则规定。 其他可以先不用理会。

新旧会计准则的区别

如果你是会计,最好自己看看新准则,详细比较,才会印象深刻,学为己用

论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

论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摘要:本文重点对新旧会计准则进行了比较,归纳总结了新旧会计准则的不同,分析了会计准则的历史性变革的意义,对会计准则的变化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会计准则,差异2006年2月15号,我国财政部发布了新会计准则体系,共颁布了39项会计准则和48项审计准则,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财务报表资料,从而使上市公司的利润在短期内发生较大变化,因此,研究新旧会计准则的不同,无论对企业还是对投资者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新旧会计准则的变化差异笔者认为, 新旧会计准则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新旧会计准则中,会计核算基本原则与计量属性的比较在会计基本原则和会计要素的计量方面,新基本准则出现较大变化。 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 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由于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 财政部为此多次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讨论相关问题。 由于公允价值有一定的局限性,故在我国的运用比较谨慎。 而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于会计资讯的相关性的考虑则比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 考虑到中国市场发展的现状,此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 *** 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 总体上说,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比较谨慎。 (二)、新旧会计准则中,存货成本管理办法的比较:存货管理办法发生变革新存货准则下,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记账,这对生产周期较长的公司将产生一定影响。 原先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较多、周转率较低的公司,采用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后,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出现不正常的波动。 例如,采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上市公司,在映象管价格不断下跌过程中,一旦变革为“先进先出”法,后果将是成本大幅上升,毛利率快速下滑,当期利润下降。 核算存货加工成本时,旧准则列举了可选用的制造费用分配的方法、联产品加工成本可选用的分配方法,并规定了主副产品加工成本的分配方法,新准则则仅提出“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 (三) 新旧会计准则中投资分类方法的比较:旧准则的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新准则把投资分为:交易性证券投资、持有到期投资、权益性投资三种。 其中交易性证券投资类似于原先的短期证券投资。 期末按交易所市价计价(视为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的变动计人当期损益,而不再采用现行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持有到期投资即原先的长期债券投资,期限、面值、利率均固定,且持有期限较长,主要为债券。 此类投资以历史成本计量,但如发生减值,则需计提减值准备。 权益性投资即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法、权益法核算基本维持与旧准则相同。 (四) 新旧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备方法的比较: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发生变革针对借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的问题,新准则明确了若干项资产减值迹象,以及可收回金额为协议销售价格减去处置成本后的净额或者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 针对利用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的问题,新资产减值准则明确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这也是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差异之一。 (五) 新旧会计准则中企业合并报表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1.合并报表基本理论的变革: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 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 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 这一变革,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利润将产生较大影响。 2.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变革:目前中国的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这不一定是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双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也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代表公允价值,因此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以避免利润操纵。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可以有双方的讨价还价,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因此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并可确认购买商誉。 (六)、新旧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方法的变革。 新债务重组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 按新规定,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能极大地提升其每股收益水平。 因此,那些负债金额较高又有可能获得债务豁免的公司,值得投资者关注。 (七)、新会计准则改进了每股收益的披露: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扩大。 在2001年证监会发布的第9号编新《借款费用》准则中扩大了借款费报规则《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用可以资本化的资产范围。 新准则规的计算及披露》已不能满足要求。 新定,允许为生产大型机器装置、船舶准则为解决可转债、期权性质的认等生产周期较长的资产借人款项所股权证等问题。 借鉴IAS33的规定,发生的利息资本化,计人存货价值,要求计算基本EPS和稀释EPS,且而不再直接计人损益,也就是可资本这里的稀释EPS概念不同于证监会化的资产不再限于使用专门借款购9号编报规则中的摊薄EPS,计算方建的固定资产。 并且,如果相关资产法更加科学化。 同时,在利润表的后的购建或生产占用了专项借款之外面直接披露EPS数值。 的一般借款的,被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八) 新会计准则中金融工具发生变革:关于金融工具的4项具体会计准则主要适用于金融企业,这些准则对金融企业的影响广泛而深刻,上市或拟上市的金融机构则首当其冲。 例如,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 这就要求上市银行和证券公司善用衍生工具这把双刃剑,因为表内化将对企业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企业不但要考虑现金流等经济因素, 还要考虑衍生金融工具对报表的影响,以避免给报表带来过大的波动。 (九) 新会计准则中费用资本化发生变革1.开发费用准予资本化。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将企业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区别对待,允许开发费用资本化,将大幅增加科技及创新类企业的利润。 新准则将无形资产的开发分为两个阶段: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 将研究成本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准则规定, 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即费用化; 而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 可进行资本化处理, 计入无形资产。 2. 新会计准则中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扩大。 在新《借款费用》准则中,扩大了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的资产范围。 准则规定借款费用如果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其购建或者生产,应当予以资本化;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 可以作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这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等。 并且,如果相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占用了专项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的, 被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息费用也允许资本化。 (十)新旧会计准则中所得税处理方法发生变革。 《所得税》准则是本次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 本准则没有按照原《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那样,将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而是直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采用暂时性差异的概念,据此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由此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包括了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 然后根据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得出税后利润即净利润。 二、针对新旧会计准则比较的思索:(一)、首先,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大量引用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 一方面,可以使得资产的价值更吻合其实际的市场价值,更好地反映经济事实,提高会计资讯的决策有用性;另一方面,公允价值本身存在着不确定性,第三方很难判断企业所采用的公允价值实质上是否真正“公允”。 同时,多种计量属性并存也使得企业计价灵活,选择空间增大,从而必须防止可能进行盈余管理。 (二)、新准则有些定义虽然明确,需要会计人员好好理解和学习。 如新无形资产准则把“研究”、“开发”定义得尽可能确切、完整,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界定。 但对于本身并不精通科学技术的会计人员来说,要正确地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其难度是显而易见的。 故在实践中对同一种情况,不同的会计人员会产生不同的职业判断。

新会计准则与老会计准则的差别

新准则与老准则的区别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观念的转变,在新准则出台以前,我们注重的是利润表,而现在的新准则是以资产负债表为主,就是说企业的财务状况基本就可以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出来。 以投资型房地产行业为例,原来都是以历史成本来计价,但现在则是要以体现投资性的“公允价值”来计价,公允价值更能反映企业现实的资产规模。 这些企业并不是以开发房地产为自己的产品,但近几年,房地产价格虽然一直在上升,可财务报表里却反映不出这种价值上升的趋势,仍然依照历史成本计入,目前的价值和其成本背离的幅度比较大。 但是企业是否是“投资型房地产企业”还是要靠管理决策层来界定,即使投资型房地产企业的计价模式也有两种选择:可以以成本法计入,也可以以公允价值法计入。 其次,新准则规定上市公司对长期资产的减值计提将不能转回。 这将对以电子为代表的新兴生产型行业影响比较大,以咸阳偏转为例,在前期也有比较大的减值计提。 另外,医药行业受近期国家调控,相对影响也较大。 所得税也将随之变化,原来的所得税都是在利润表中体现,所得税直接影响利润,新准则则是将所得税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 投资准则变化引人注目。 老准则分为长期和短期投资,实际操作中,短期投资基本上都是股票投资。 但是新准则中将原来的投资专案分拆了,例如将股票投资就归纳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以资产的形式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 而且对投资准则的核算也有了变化,原来是权益法核算后合并进入母公司的报表,就是以持股比例直接核算出子公司对母公司贡献的收益。 而新报表则是采用成本法核算,母公司的报表不包括对子公司投资所产生的利润,就是说子公司为母公司分多少利润,母公司才能获得多少利润,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对母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有很直接的影响。 此外,对超额亏损子公司的处理,新准则规定也有变化,由股东协议承担亏损部分,这是债务重组方式的变革,对有重组行为发生的上市公司产生了比较好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规定:“由于债权人让步,债务人获得的利益将直接计入当期收益。 ”“除关联关系公司的财务处理以及减值计提不能转回等专案之外,新会计准则已经和国际会计准则基本接轨,但这些没有接轨的内容也是符合我们国家的实际现状的。 ”邵芳贤总结。

在新旧会计准则下会计政策方面的差别是什么?

计政策、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新旧准则主要差异新准则与旧准则相比,变化比较大,主要包括:增加了一些新条款、定义解释有变化、会计估计的要求、前期差错的处理方法、进一步规范了追溯调整或追溯重述限制条款、披露差异。 一、增加了一些新条款1、增加了准则的范围条款。 新准则第二条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纳税影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旧准则没有提及。 2、增加了会计政策一致性条款。 新准则第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对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但是,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旧准则没有提及。 二、定义解释有变化新准则不仅对原有术语的名称进行了修订,还修改、增加了一些定义。 具体包括:1、将会计差错改为“前期差错”,取消了原有的“会计估计”、“会计差错”和“重大会计差错”定义。 2、修改了“会计政策”定义。 新准则第三条规定:“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旧准则第三条规定:“会计政策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新准则定义所称的会计政策,其在内涵和外延上都比较宽泛,实质上包含了会计的基本假设、会计的一般原则、具体原则、会计处理方法、甚至还包含某些非会计假设。 3、增加了“前期差错”、“会计估计变更”、“追溯重述法”的定义:“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资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一是,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资讯;二是,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资讯。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新准则不涉及本期发生的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都是针对前期发生的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 新准则对“会计估计变更”的定义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此项定义是为解决在实务中,对一项变更是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还是前期差错更正的判断有分歧情况。 在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三种情况下,如何进行处理和披露进行规范。 新准则规定将在这些情况下可能会分别采用的“追溯调整法”、“追溯重述法”、“未来适用法”均进行了定义。 其中“追溯重述法”是新准则增加的定义,“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专案进行调整的方法”。 三、会计估计的要求新准则第八条规定:“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 旧准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四、前期差错的处理方法1、新准则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2、旧准则第十五条规定:“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专案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专案的期初数”。 将新旧准则对比后不难发现,新准则只规范重要的差错,但对于前期重要差错的更正方法是一致的,只是新准则明确称为“追溯重述法”。 五、进一步规范了追溯调整或者追溯重述限制的条款1、旧准则第八条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如果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 2、当对前期追溯采用会计政策不切实可行时,新准则区分了两种情况提供了解决办法:如果确定差错对列报的某一期或某几期的特定期间比较资讯的影响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重述“追溯重述法”切实可行的最早期间(也可能是发现差错当期)的资产、负债和权益的期初余额;如果在变更当期期初确定所有期间采用新的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不切实可行时,企业应当自最早的切实可行日调整比较资讯,采用未来适用法运用新的会计政策;如果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的某一期或某几期的特定期间比较资讯的影响不切实可行时,企业应当在“追溯调整法”切实可行的最早期间(也可能是变更当期)的期初,将新的会计政策运用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并对该期每一受影响的权益的组成部分的期初余额进行相应的调整。 3、当以追溯重述法更正前期差错不切实可行时,新准则也区分了两种情况提供了解决办法:如果确定差错对列报的某一期或某几期的特定期间比较资讯的影响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重述“追溯重述法”切实可行的最早期间(也可能是发现差错当期)的资产、负债和权益的期初余额;如果在当期期初确定差错对所有前期的累积影响不切实可行时,企业应当自最早的切实可行日重述比较资讯,采用未来适用法更正差错。 六、披露差异1、前期差错更正披露。 新准则增加了要披露“前期差错的性质”、“无法进行追溯重述的,说明对前期差错开始进行更正的时点、具体更正情况”等资讯。 2、会计政策变更披露。 新准则增加了需要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无法进行追溯调整的,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时点,具体应用情况”等资讯。 最后,新准则第十八条还增加了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中不需要再重复披露的规定。

新旧会计准则问题

我有新旧准则会计科目对照表,如果要的话我可以给你。

新旧会计准则的异同

变革1:会计基本原则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 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变革2:会计要素的计量由于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 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比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以体现会计资讯的相关性。 据悉,财政部为此多次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讨论相关问题。 考虑到中国市场发展的现状,此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 *** 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 总体上说,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是比较谨慎的。 变革3:存货管理办法新存货准则下,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记账,这对生产周期较长的公司将产生一定影响。 原先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较多、周转率较低的公司,采用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后,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出现不正常的波动。 例如,采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上市公司,在映象管价格不断下跌过程中,一旦变革为“先进先出”法,后果将是成本大幅上升,毛利率快速下滑,当期利润下降。 变革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针对借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的问题,新资产减值准则明确,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这也是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差异之一。 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利用大幅计提减值准备进行利润调节的公司,有可能在2006年将减值准备冲回,否则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后,这些“隐藏利润”将再也没有机会浮出水面。 从上市公司实际计提的减值准备来看,一些公司的减值准备甚至超过了当期净利润。 这些公司若在2006年报中转回部分减值准备,其利润将大受影响。 变革5:债务重组方法新债务重组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 按新规定,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能极大地提升其每股收益水平。 因此,那些负债金额较高又有可能获得债务豁免的公司,值得投资者关注。 变革6: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目前中国的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这不一定是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双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也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代表公允价值,因此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以避免利润操纵。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可以有双方的讨价还价,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因此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并可确认购买商誉。 变革7:合并报表基本理论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 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 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 这一变革,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利润将产生较大影响。 变革8:金融工具准则关于金融工具的4项具体会计准则主要适用于金融企业,这些准则对金融企业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上市或拟上市的金融机构则首当其冲。 例如,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 这就要求上市银行和证券公司善用衍生工具这把“双刃剑”,因为表内化将对企业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企业不但要考虑现金流等经济因素,还要考虑衍生金融工具对报表的影响,以避免给报表带来过大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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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旧会计准则衔接

用追溯调整和未来适用法等

请简述中国加入wto后,会计准则有哪些具体变化

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变化对比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1、取消了后进先出法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也应当予以结转。 改进后《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取消了后进先出法,我国修订的存货准则也取消了后进 先出法,主要是因为后进先出法不能真实反映存货流转,这一决定并不排除与后进先出法相似的能够反映存货流转的特殊成本法。 2、关于存货的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问题第十条 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 (第四条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产等。 ) 这一问题将由修订后的借款费用准则予以规范,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将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如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1、母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 第五条 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七条 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一)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二)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下初始投资成本的计量 第九条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举例说明:企业将一批闲置不用的材料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20%的股权。 材料公允价值为l20万元,账面价值100万元。 则投资成本=120+120*17%=140.4(万元),被投资企业账面净资产公允价值500万。 按新《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00万 商誉 40.4万 贷:原材料100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0.4万 营业外收入20元 旧准则处理:投得多占得少计入股权投资差额,按期摊销;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00万 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20.4万 贷:原材料100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0.4万 企业将一批闲置不用的材料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20%的股权。 材料公允价值为l20万元,账面价值100万元。 则投资成本=120+120x17%=140.4(万元),被投资企业账面净资产公允价值800万。 按新《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60万 贷:原材料100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0.4万 营业外收入20万 投资收益19.6万 旧准则处理:投得少占得多计资本公积;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60万 贷:原材料100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0.4万 资本公积 39.6万 3、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第十四条 按照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其他按照本准则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 4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该准则是一项新准则,用于规范土地、房产中专门用于投资(而不是自用)项目的处理。 在会计报表中将单列“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会计处理可以采用成本模式(与固定资产差异不大)或者公允价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为主导。 同时规定如有活跃市场,能确定公允价值并能可靠计量,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不计提折旧或者减值准备。 新内容不多说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范围变化 第二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经济林木和产役畜等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二)矿区权益和石油、天然气矿产储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三)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2、固定资产的确认,只有两个特征,删除了单位价值较高的规定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 3、取消了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 第六条 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 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 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条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4、重新定义了预计净残值 新的固定资产准则中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的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新的预计净残值的定义强调了现值,也就是说在确定预计净残值时其金额应为其折现值。 在企业准备出售固定资产时,应复核其预计净残值,在这种情况预计净残值通常应等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5、折旧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等除外。 6、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 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增加了资产减值准则,其明确规定, 减值损失不允许转回。 确保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更加真实、可靠,避免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七条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处理。 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如何入账,在新准则上还没看到。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新增内容 1、定义及分类:  第二条 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 第三条 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定义: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代售的牲畜等。 生产性生物资产定义: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公益性生物资产定义: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 消耗性生物资产确认计量: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按照其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 (二)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按照其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及其他管护费等必要支出确定。 (三)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按照其在出售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 (四)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的成本,按照其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 ; 生产性生物资产确认计量: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按照其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及其他管护费等必要支出确定。 (二)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的成本,按照其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成龄)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 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是指生产性生物资产进入正常生产期,可以多年连续稳定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 公益性生物资产确认计量:自行营造的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其达到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森林保护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及其他管护费等必要支出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1、准则适用范围不同。 原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准则不涉及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但同时规定,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这样在内容的表述上前后就有了矛盾,到底包不包括商誉就有了疑问,概念不清晰。 修订后,明确规定本准则不包括商誉,商誉在企业合并相关准则中规定。 第二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合并中产生商誉的确认和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二)矿区权益的确认和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三)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2、准则定义不同 原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 修订后的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指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不再区分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把商誉排除在外。 3、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和资本化的会计处理进行修订 原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 新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进行了修订,研究费用依然是费用化处理,进入开发程序后,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 第八条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证明下列各项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从技术上来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三)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4、增加了借款费用的处理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其等值现金价格。 实际支付的价款与确认的成本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利息费用。 5、取消原准则中的“但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 6、增加了使用寿命的规定 第十九条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7、原准则规定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而新准则在资产减值准则中规定,一旦提取就不允许冲回。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一、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差异 旧准则: 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价,且不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不确认损益。 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中,收到补价一方应确认损益,且损益仅以收到的补价所含的损益为限。 新准则:符合商业性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条件的非货币性交易以公允价值计价,不符合条件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不管以何种基础计价,不核算收到补价所含收益或损失的确认,而是确认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损益。 (一)新准则采用公允价值计价的判断 准则规定,非货币性交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时,以公允价值计量。 两个条件为:一是该交易具有商业性质;二是换入或换出资产至少两者之一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不满足两个条件之一时,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 因此,在新准则中是采用账面价值还是公允价值计价,对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的判断是关键。 (二)新准则与旧准则会计处理的差异 1、在不涉及补价的条件下 新准则:若以公允价值计价,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式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若以账面价值计价,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涉及损益。 公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旧准则: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涉及损益。 公式: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与新准则账面价值计价结果一样。 2、在涉及补价的条件下 (1)支付补价的 新准则: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下,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按照账面价值计量的情况下,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涉及损益。 公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旧准则: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涉及损益。 公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与新准则以账面价值计价结果一样。 (2)收到补价的 新准则: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下,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按照账面价值计量的情况下,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涉及损益。 公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旧准则: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所含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并计算补价所含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公式:收到补价应确认的损益=补价-(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支付相关税费 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补价-应确认的收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3)在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情况下 不管是否涉及补价,基本原则是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按不同计量方法算出的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总额按比例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新旧准则对换入多项非货币性资产入账价值的分配原则一致。 综上,新准则与现行规定的主要差异是:以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作为是否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换入资产的重要判断标准,是否确认损益与采用的计量方式直接相关,在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计量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时,不论是否收到补价,交易各方均不确认损益。 三、主要会计分录举例 下面分别以不涉及补价、涉及补价、涉及多项资产交换的情况举例说明在新旧准则不同的计量方式下,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差异。 (一)不涉及补价的情况下 【例1】A公司决定以账面价值为9000元、公允价值为元的甲材料,换入B公司账面价值为元,公允价值为元的乙材料,A公司支付运费300元,B公司支付运费500元。 A、B两公司均未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增值税率均为17%。 新准则:(1)设双方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且甲、乙材料公允价值是可靠的,采用公允价值计价: A公司:借:材料――乙材料 (+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1700(换入乙材料增值税) 贷:材料――甲材料9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700(换出甲材料增值税) 银行存款300 营业外损益――非货币性交易损益1000 B公司:借:材料――甲材料 (+2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1700(换入甲材料增值税) 营业外损益――非货币性交易损益1000 贷:材料――乙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700 (换出乙材料增值税) 银行存款200 即A公司确认1000元非货币性交易收益;B公司确认1000元非货币性交易损失。 新准则:(2)假设A公司换入乙材料非其所用,双方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采用账面价值计价。 A公司:借:材料――乙材料9300 (9000+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1700 (换入乙材料增值税) 贷:材料――甲材料9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700 (换出甲材料增值税) 银行存款300 B公司:借:材料――甲材料 (+2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1700 (换入甲材料增值税) 贷:材料――乙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700 (换出乙材料增值税) 银行存款200 即A、B公司均不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益。 旧准则:核算结果与新准则以账面价值计量一样。 (二)涉及补价情况下 【例2】A公司以一台设备换入B公司的一辆小轿车,该设备的账面原值为50万元,公允价值为35万元,B公司小轿车的公允价值为30万元,账面原值为35万元,已提折旧3万元。 双方协议,B公司支付A公司5万元补价,A公司负责把该设备运至B公司,交换小轿车。 在这项交易中,A公司支付运杂费2万元,支付营业税及附加1.925万元,即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为3.925万元。 B公司支付相关税费1.65万元。 A公司未对该设备提减值准备。 B公司小轿车已提减值准备1万元。 设分三种情况(1)A公司的设备至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20万元;(2)A公司的设备至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10万元;(3)A公司的设备至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18.925万元。 分别计算A公司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从收到补价的A公司看,收到的补价5万元占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35万元的比例为14.25%(5/35=14.25%),该比例小于25%,属非货币性交易,应按照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准则核算。 以下分三种情况对比新旧准则的核算差别。 第一种情况:交换日累计折旧为20万元,则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0万元。 当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与应支付税费之和(33.925万元)小于公允价值(35万元)时,旧准则下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收益。 新准则:(1)设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可靠公允价值,采用公允价值计价: A公司:换入资产小汽车入账价值=-+=(元) 会计分录:1、换出设备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300 000 累计折旧200 000  贷:固定资产――某设备500 000 2、支付相关税费(应交税金步骤略) 借:固定资产清理39 250 贷:银行存款 39 250 (+) 3、换入小轿车并收到补价 借:固定资产――小轿车 339 250 (-+) 银行存款 5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389 250 4、确认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 000 贷:营业外损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50 000 账务处理合并(把几个核算步骤合一,略去固定资产清理步骤): 借:固定资产――小轿车339 250 (-+) 银行存款 10 750 (-) 累计折旧 200 000 贷:固定资产――某设备 500 000 营业外损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 50 000 新准则:(2)设交易双方的公允价值均不可靠,采用账面价值计价: 换入资产小轿车入账价值=-+=(元) 会计分录(设备清理过程略): 借:固定资产――小轿车289 250 (-+) 银行存款 10 750 (-) 累计折旧 200 000 贷:固定资产――某设备 500 000 旧准则:会计分录(设备清理过程略): 借:固定资产――小轿车290 786 银行存款10 750 累计折旧 200 000 贷:固定资产――某设备 500 000 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1 536 由此可以看出,旧准则及新准则的账面价值计价法,小轿车的入账价值大大低于其公允价值;按照旧准则确认的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只是补价部分所含的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差的体现;按照新准则的账面价值计价不确认收到补价所含的损益,直接体现在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上。 新准则公允价值法确认的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实际上是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是被低估的未计入账上的价值。 第二种情况:交换日累计折旧为10万元,则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0万元。 当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与应支付税费之和(43.925万元)大于公允价值(35万元)时,旧准则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失。 则新准则公允法确认换入资产小汽账面价值为 元 (-+);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失元; 新准则账面法确认换入资产小汽车账面价值为元 (-+) ;不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益; 旧准则确认换入资产小汽车账面价值为 元 (根据公式计算);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失1275元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到底有那些?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到底有那些?

一)企业不应当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但由或有事项导致的符合条件的现时义务,应确认为预计负债。 (二)预计负债的计量引入了中间值、概率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三) 首次明确变成亏损合同的待执行合同的会计处理。 如果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条件的,应当确认为一项负债。 例如,企业原签订的合同明确,企业将向购买方按每单位100元销售一批商品,但在资产负债表日,该商品的进价已经达到110元,企业履行该合同必定亏损,企业应对履行上述合同可能产生的亏损计提预计负债。 该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相一致。 (四) 企业不应当就未来经营亏损确认为预计负债,但可以为符合条件的重组确认预计负债。 十五、《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一)收入定义变化。 新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该定义引入要素定义的资产负债观,表明我国会计准则制定部分地转向了资产负债观,与国际会计准则逐渐趋同。 (二) 明确销售商品的合同价或协议价与公允价值差额的会计处理。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这一规定实质上引入了货币时间价值概念,可以有效地划分商品(或劳务)收入与利息收入。 十六、《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本准则与原《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差异不大,在此不予赘述。 (续) 十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 补助》 (一) *** 补助全面采用收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我国原来许多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获得的 *** 补助应采用资本法进行会计处理,即将 *** 补助计入资本公积。 而《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 *** 补助的会计和 *** 援助的披露》规定, *** 补助均采用收益法,即将 *** 补助均计入收益。 本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全面趋同,要求采用收益法核算 *** 补助。 (二) 将 *** 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 *** 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 *** 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 *** 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以名义金额计量的 *** 补助,直接计入当然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 *** 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 (三) 已确认的 *** 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十八、《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一) 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才可以达到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从而将存货纳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例如,船舶、飞机等制造时间非常长,相关借款费用允许资本化,这一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 (二) 扩大了可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 新准则规定,可以资本化的借款,不再仅仅局限于专门借款,还可以包括为生产、制造“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发生的一般借款。 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也允许一般性借入资金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三) 取消了借款溢折价摊销的直线法。 新准则规定,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不再使用直线法进行摊销,而国际会计准则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十九、《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一) 禁止采用应付税款法,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而不是财政部1994年制定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会字〔1994〕第025号)规定的损益表债务法。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用暂时性差异取代时间性差异。 这是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结果,也是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趋同的结果。 暂时性差异是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所有的时间性差异均是暂时性差异,但某些暂时性差异并非时间性差异。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即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 (三) 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税率变化时,要求相应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 禁止对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六) 要求在资产负债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二十、《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一)明确了记账本位币和境外经营记账本位的确定方法。 记账本位币的确定要考虑企业收入、支出及融资活动的所使用的主要货币;境外经营记账本位币的确定要考虑经营活动的自主性、企业交易占境外经营交易的比重、现金流量是否存在限制以及取得的现金流量是否足够偿还可预期的债务。 (二)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货币性专案和非货币性专案按采用的计量模式分别折算。 外币货币性专案,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专案,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该规定与企业会计制度关于期末对外币账户按期末汇率进行折算的要求有所不同,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规定相比,新准则没有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专案的折算方法。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有哪些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都是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的,两者之间没有本质差别,只是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比较简单,尽可能与税法的规定一致。它俩个就是财务报告不同和会计处理不同

gaap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

(一)存货 涉及准则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1号—存货成本,关于会计研究公告第43号第4章》中国新修订的存货准则取消了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中的后进先出法,理由是后进先出法不能真实反映存货流转,同时,新准则明确规定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予以资本化,计入存货成本。 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1号—存货成本》则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 二者的具体比较如下:表2-1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差异比较专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存货成本确认方法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还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跌价转回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禁止转回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期末存货计量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贵金属类存货,即使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大于存货成本,也可采用可变现净值计量存货的价值详见:waama../mpa/cms2/News_?NewsID=36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准则的区别

(一)适用范围不同(二)会计科目设定不同(三)账务处理不同(四)财务报告方面的不同我只是想说,网络文库相关的文章多得是,只是打几个字又不好意思,随便复制一下。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准则的区别:

一、适用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按照制度规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若选择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就不能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看,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科目设定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25个一级科目。 原因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因此可将《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部分科目进行归并,如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合为应收股息科目,原材料和包装物归并为材料科目等。 第二,小企业会计核算简化或者没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从而可少设。 如资产科目少设了自制半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各项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未确认融资费用和待处理财产损溢;负债科目少设了应付股利、预计负债、应付债券;所有者权益科目少设了已归还投资;损益类科目少设了补贴收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三、账务处理不同

1.资产清查的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设定“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小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生资产的盘盈或盘亏时直接进行处理。 笔者认为这种处理方法简明扼要,与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内容相符。 而《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资产负债表中已取消了资产待处理专案,企业在编报前必须将待处理的资产进行处理,因此财产清查还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多余。

2.不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较难确定,计提减值准备时需要进行较多的职业判断,而小企业会计人员少,高素质的会计人员更少,所以《小企业会计准则》仅要求对短期投资、存货和应收款项计提跌价或坏账准备,不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3.简化长期投资的核算。 小企业投资的业务比较少,按重要性原则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简化了的成本法或简化的权益法核算。

按《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成本法的规定,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 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制度中不要求严格区分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还是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但如果在投资当年取得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属于以前年度实现的利润,则应冲减投资成本。 《小企业会计准则》权益法简化核算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取得投资时不单独核算股权投资差额。 《小企业会计准则》权益法的规定,以现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入账,不单独核算股权投资差额,不对该差额进行摊销。

第二,不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进行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权益法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根据小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 ”但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具体解释中只要求在被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或发生亏损时,小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或应分担的份额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同时增加或减少投资收益,而没有规定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进行处理。 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没有设三级科目,也无法反映是否要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进行处理。 笔者的理解是为了简化核算,不对其进行处理。

4.简化了专门借款费用的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借款费用的核算,要求企业在固定资产开始建造至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专门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不必与资产支出数挂钩。 这简化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计算手续,但可能会导致资本化金额夸大,进而多计固定资产价值,少计本期利润,但长远看又会使未来时期的折旧费用予以抵销。

5.简化了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计量。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合同或协议约定应支付的价款和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其他有关必要支出,作为其入账价值,这避免了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过程中涉及的职业判断及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等较为繁琐的计算。

6.简化了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计算出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可见,所得税的账务处理采用了本期所得税费用按照本期应税所得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付税款法,即本期所得税费用等于本期应交的所得税费用,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均在本期确认所得税费用或在本期抵减所得税费用,而不作为资产负债表中的一项负债或一项资产加以反映。 这简化了时间性差异的核算。

7.其他资产核算方法的简化。 《小企业会计准则》还简化了一些资产的转移价值核算方法。 如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要求采用一次摊销或分次摊销法,没有要求按五五摊销法;短期投资期末按总成本与总市价孰低计量,不需要分项比较计量,在短期投资转让时可不结转其已提的跌价准备。

8.待转资产价值核算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内容是外商投资企业待转的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价值。 外商投资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时,按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非现金资产类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年终企业按“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财政部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三)》中将“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运用扩充套件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所有企业。

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内容是小企业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其核算内容不仅包括了小企业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捐赠,还包括了接受现金资产的捐赠。 其账务处理为:小企业接受货币性资产捐赠时,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时,按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非现金资产类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期末如果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全部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和“资本公积”,期末如果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金额较大,经批准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所得额,分期进行上述转账处理。 这使小企业的“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内容更全面,核算也更趋于合理。 增加了以应收债权融资或出售应收债权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2003年5月15日释出的关于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应收债权融资等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小企业会计准则》及时地增加了以应收债权融资或出售应收债权的会计处理,用以规范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的融资业务的会计核算。

四、财务报告方面的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只要求小企业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而且报表的内容比较简单。 如根据小企业业务比较简单,有些业务发生的可能性很少的情况,删除了若干专案。 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专案中减少了预付账款、应收补贴款、递延税款借项等专案,负债中减少了预收账款、应付股利、专项应付款、递延税款贷项等专案,所有者权益中减少了已归还投资专案。 利润表中减少了补贴收入专案等。

国际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

根据目前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文现简析两者在会计处理方面上的10项主要差异,包括:固定资产采购计价、借款费用资本化、非货币 *** 易、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商誉、研究与开发费用、开办费、资产类 *** 补助、债务重组、所得税。 固定资产采购计价中国准则规定,固定资产一般以其历史成本或净值计价。 对改变折旧方法作为会计政策变更。 国际准则规定,固定资产计价应当考虑公允价值的影响,包括资产重估和折现的影响。 对改变折旧方法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假设某企业2003年1月1日购房,价款1亿元,分10年等额还款,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9千万元。 借款费用资本化中国准则规定,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符合资本化条件时应予资本化,直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资本化金额=借款利息+辅助费用和汇兑差额。 国际准则规定,用于构建资产的一般性借款符合条件可以资本化。 资本化金额=所有专门借款费用-暂时投资收入。 假设某企业2003年1月1日借入1,000万元专门借款用于建造厂房,03年平均支出为800万,企业将借入款项余额放入专项银行户口,利息收入为5万。 根据中国准则计算的资本化金额=80万,根据国际准则计算的资本化金额=95万。 这样,IAS比PRC多计入资本化金额15万,同时少确认利息费用15万。 非货币 *** 易中国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 *** 易中换入的资产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相关税费入账。 国际会计准则区分了同类和非同类的资产互换,规定非货币 *** 易换入的同类资产按换出资产价值加相关税费入账,而不同类的资产交换按收到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损益=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入资产公允价值。 短期投资中国准则规定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仅对跌价损失计入损益。 国际准则规定短期投资按公允价值计量,对市价与成本的盈利或损失变动都计入损益。 长期投资商誉中国准则规定股权投资以投资成本计价,债权投资以成本,贷项计入资本公积。 国际准则规定持有至到期日债务证券的投资以成本,按取得的可辨认应折旧/摊销资产的加权平均剩余年限摊销,如负商誉超过FV,超过部份立刻确认为收益。 假设企业A用100万元购买企业B30%的股权,企业B净资产是200万元,但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是300万元。 根据中国准则计算的股权投资差额=40万,根据国际准则计算的商誉=10万,此后分享被投资者损益时,需考虑因公允价值调整而产生的影响。 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中国准则规定研究与开发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资本化,只有为依法申请取得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而发生如注册费、律师等费用才能资本化。 国际准则规定研究支出在其发生时确认为费用,开发支出符合一定条件时才确认为无形资产。 开办费中国准则规定开办费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国际准则规定开办费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资产类 *** 补助中国准则规定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应于期末按应收的补贴金额记入补贴收入。 国际准则规定与资产相关的 *** 补助列为递延收益,在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有系统并合理地确认为收益。 债务重组中国会计准则规定按重组债权账面价值作为受让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重组利得不能确认为收益,而为资本公积。 国际会计准则规定按公允价值作为受让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公允价值与重组债权账面价值差额计入损益。 所得税中国准则规定所得税可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 应付税款法按当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 纳税影响会计法需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并采用递延法或损益表负债法。 国际准则规定所得税仅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即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并采用资产负债表负债法。 假设某公司花费100万元开发成本,按国际准则规定需予以资本化,但税法规定计入损益。 根据纳税影响会计法需借计递延所得税费,贷计递延税负债。 例如A公司收购B公司,被收购B公司资产账面金额为1000万元,收购时按公允价1200万元调整。 根据纳税影响会计法需借计商誉,贷计递延税负债。

那些企业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

2013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根据2007年12月6日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所谓小型

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

如果是工业企业,则界定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

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如果是其他企业,则为年度应纳

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下处理营业外收入的区别?

(1) *** 补助尽管最终均转入营业外收入,但核算不完全一致。 (2)盘盈收益的处理不完全相同。 ①存货盘盈的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下,冲减“管理费用”。 ②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下,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最终转入年初未分配利润。 (3)在建工程试运转收入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下冲减“在建工程”。

《企业会计准则》到底属于什么??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属于会计规章,由于他属于财政部下的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发的。 过去的《企业会计准则》是由财政部颁发的,属于会计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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