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许多自然现象和社会问题背后都有其深奥的原理和应用。
深入了解这些原理,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其本质,还有助于我们在实际中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来防治和应对相关问题。
本文将深入探讨某一现象或问题的原理及其在实际中的应用,并强调深入了解其原因对于有效防治的重要性。
一、现象概述
我们需要了解所讨论的现象或问题的背景和基本情况。
这个现象可能是环境污染、疾病传播、技术原理等。
无论是哪种现象,其背后都有其特定的发生原因、发展过程以及影响因素。
为了对其进行有效的防治,深入了解其原理与应用显得尤为重要。
二、原理分析
深入了解某一现象的原理,我们需要从科学的角度进行分析。
例如,探讨疾病传播的原理,我们需要了解其传播途径、易感人群、病毒变异等因素。
又比如,探讨环境污染的问题,我们需要了解污染物的来源、扩散途径、对环境及生物的影响等。
这些原理分析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问题的本质和内在规律。
三、实际应用
理解原理只是第一步,如何将这些原理应用于实际中更为重要。
以医学领域为例,了解疾病传播的原理后,我们可以研发更有效的疫苗、制定针对性的防治策略。
在环境保护领域,了解污染物的扩散原理,我们可以更有效地进行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和环境监测。
这些实际应用不仅能解决实际问题,还能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四、深入了解原因对于防治的重要性
深入了解某一现象的原因,对于有效防治具有重要意义。
原因的分析有助于我们确定问题的根源,从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例如,在疾病防治中,了解病毒变异的原因,我们可以预测病毒的发展趋势,制定更有效的防控策略。
原因分析有助于我们预测和评估现象的发展趋势,从而提前采取应对措施。
在环境污染问题中,了解污染物的来源和扩散途径,我们可以预测污染的发展趋势,从而制定更为有效的治理方案。
最后,深入了解原因还有助于我们提高防治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五、案例分析
为了更好地说明深入了解其原理与应用的重要性,我们可以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例如,在新冠病毒的防控过程中,科学家深入了解病毒的传播原理和变异趋势,研发出多种疫苗和药物,制定了一系列有效的防控措施。
又如,在环境保护领域,了解污染物的扩散原理和来源,政府和企业采取了更为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推动了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
这些案例表明,深入了解某一现象的原理和应用,对于解决实际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六、结语
深入了解某一现象的原理与应用,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其本质和内在规律,还有助于我们在实际中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来防治和应对相关问题。
深入了解原因有助于我们确定问题的根源、预测和评估现象的发展趋势,提高防治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因此,我们应该注重从科学的角度进行分析,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深入探讨,为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岩土工程勘察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岩土工程勘察的研究对象是,工程建筑所处的地球表面的岩土体及赋存于其中的水、应力、热等组成的整个工程建筑场地的地质环境。 这样一个地质环境对工程建筑有三方面的用途,即:建筑地基(地基、坝基、路基等);建筑环境(硐室、油库、地下铁道、井巷等);建筑材料。
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目的是:查明建筑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分析论证存在的岩土工程问题;对建筑场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 这就是说除了要应用广泛的理论,对各项具体问题进行阐述、论证及提出解决这些具体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外,还要研究各种勘察方法的原理、适用条件相互关系与配合,并研究勘察方向与步骤,不同勘察阶段的工作部署,通过勘察资料的分析整理,岩土工程图的编制,发现场地存在的岩土工程问题,分阶段、有步骤地加以解决,最后应用各种理论进行正确地岩土工程评价。
岩土工程勘察的基本任务是:为工程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及安全运营提供详细的可靠的地质资料,用地质力学原理(理论)回答工程上的地质问题,以使地质环境与建筑物相适应,保证工程建筑物的安全稳定、经济、合理、正常运行,并达到合理利用、保护地质环境的目的,同时对工程建筑不利的地质条件进行处理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
一、岩土工程勘察的任务
岩土工程勘察的任务,具体总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查明建筑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指出对工程有利和不利的岩土工程条件。 阐明这些条件的地质特征、形成过程和控制因素。
(2)分析研究与建筑物有关的岩土工程问题,做出定性和定量的评价,为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地质依据。 满足该工程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确定地基土的承载力特征值,预测变形量的大小。
(3)选出岩土工程条件优越的建筑场地,即:选择岩土工程条件优良、岩土工程问题少而小的建筑场。 选择优良的建筑场地的重要性尤为突出。 在上述各方面的条件中,应充分体现出:充分利用自然地质环境;避免事故的发生;减少复杂的工程措施,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4)配合设计、施工部门提出建筑物的类型、结构、规模、施工方法及地质要求。 尤其是要提出地基基础类型、基坑支护的方法、工程降水及地基处理的方法,及与地质有关的注意事项。 例如对于抗震烈度大于6度的场地,应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基效应评价。
(5)为拟定、改善和防治对建筑物有影响的不良地质条件的措施、方案提供地质资料,提出改善场地岩土工程条件,解决岩土工程问题的措施及试验数据。 针对岩土工程条件中的缺陷和存在的岩土工程问题,只有在阐明不良条件的性质、涉及范围,以及正确评定有关岩土工程问题的严重程度的基础上,才能拟定出合适的措施、方案。 所以,必须有岩土工程勘察的成果作为依据。 例如对于抗震烈度大于6度的场地,应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基效应评价。 尽管处理地基及围岩是设计施工部门的工作,但其范围,处理的可靠性,方案的选比,没有岩土工程勘察的详细工作是没有实际价值的。
(6)预测工程兴建后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制订保护地质环境的措施。 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取得了利用地质环境、改造地质环境为人类谋福利的巨大效益。 但它同时也成为新的地质营力而产生了一系列不利于人类生活与生产的地质环境问题。 例如,铁路的修建方便了交通,但是在山区开挖边坡,也常常引起新的滑坡、崩塌;水库的修建,有利于防洪、发电等,但也带来了库岸地区的浸没、坍岸、甚至出现水库诱发地震等问题。
(7)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岩土工程勘察的理论和方法。
以上几项任务,前两项是岩土工程勘察独自完成的,后几项是与设计、施工及其他部门共同完成,前两项任务是后几项任务的基础。 查明岩土工程条件是岩土工程勘察最基本的任务,也是岩土工程工作者最基本的工作,在这方面出了问题,后面的几项任务就难以完成,并可能得出错误的结论。
二、岩土工程条件
岩土工程条件是指与工程建筑有关的地质要素之综合。 包括:地形地貌条件、地质结构条件、岩土类型及岩土工程性质、地质结构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物理地质现象和天然建筑材料等六要素。
将地质要素称为岩土工程条件是因为:对其研究和评价者是以岩土工程观点出发,是针对具体工程建筑的;对地质条件变化的预测也是与工程建筑相联系的。
这些要素,对区域的合理利用、不同类型建筑区及场地的选择、不同类型工程的配置、建筑物的稳定性及其正常运营和施工条件均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同时产生岩土工程问题也会很不相同。
岩土工程条件是综合性的概念,是指上述六个要素的综合。 单独一、两个要素不能称为岩土工程条件,而仅能按其本身术语称谓,或称为岩土工程条件的地质结构要素等。 尽管岩土工程条件受气候、水文、植被等自然因素的影响,但是这些自然因素并非为岩土工程条件的组成部分,故不能把岩土工程条件定义为“自然因素的综合”。
岩土工程条件是地质演化过程及其后生变化而逐渐形成的,即:内、外动力地质作用的产物。 岩土工程条件的形成受大地构造、地形地貌、气候、水文、植被等自然因素的控制,但是,岩土工程条件各要素之间又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从而形成了差异巨大的岩土工程条件模式。 例如:①山区模式:基岩为主—断裂发育—基岩裂隙水为主—物理地质现象发育—石料丰富;②平原区模式:冲积层巨厚—砂土、粘性土交互发育—物理地质现象不发育—孔隙水为主—土料丰富;③山前平原区模式;④峡谷区模式;⑤岩溶地区模式;⑥花岗岩区模式。
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对岩土工程条件的各要素的研究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并且,各勘测阶段研究的重点和详细程度也不相同。 下面对岩土工程条件六要素逐一予以阐述。
1.地形地貌条件
地形地貌是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在漫长的地质历史过程中形成的。 一个地区地形地貌的各种形态及其总体特征,往往有助于认识当地的地质结构、岩性的构成、地质作用和地质现象的分布,以及它们对于已建成拟建工程的危害性的预测。
地形地貌的研究能反映出地质结构、水文地质结构特征,成因类型、地壳运动,尤其是新构造运动特征等。 对建筑场地的选择、建筑物的配置和形式、工程量的大小、勘察工作量的布置有重大影响。
地形地貌条件对建筑场地的选择,尤其是水电枢纽工程、铁路、运河渠道等方案的选择意义重大。 例如:平原区的地貌条件比较简单,场地线路的选择较为理想;而在地形地貌复杂多变的山区,如何使线路“平、顺、直”,而又避免大的挖(填)方工程以及尽可能避免建造大型工程建筑物(桥梁、隧道),是一件直接影响经济合理性的复杂工作;河谷的宽度影响到水坝的长短;山体的宽厚与否、河谷的陡峻对称与否、阶地的发育与否,直接影响到坝型的选择与工程量的大小;此外,场地的宽敞程度、有无心滩,又直接影响到施工方法和施工条件、工期长短与工程造价。 所以,合理利用地形地貌条件是规划选址阶段应首先加以注意的问题。
地形地貌条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研究内容:①地形地貌分级;②地貌单元划分;③地形起伏的变化(水系分布、高程及相对高差);④地面切割情况(沟谷的发育系统、形态、方向、密度、深度及宽度);⑤山坡形状、高度、陡度;⑥山背、山顶的形态、宽度、平整程度;⑦河谷情况即河谷结构、坡度、河谷地形、宽度等;⑧阶地情况:阶地成因类型、阶地级数及高程、宽度、起伏度、完整程度、结构及组成物质;⑨不同地貌单元的特征及相互联系与差异。
对于地形地貌的研究,一般是在踏勘和初勘阶段进行的。 有关岩土工程条件的最重要的资料,往往是通过对当地地形地貌的野外调查和对航测等资料的研究中获得的。 岩土工程工作者在一个新的区域进行工作,若没有首先对地形地貌的研究与调查,其工作就会迷失方向而造成工作的被动局面。 这样很多勘察工作的布置也难以正确进行,资料也会造成不完整性和缺乏代表性。
2.地质结构条件
地质结构一词比地质构造含义更广,且与岩土工程关系更为密切。 因此,岩土工程和岩土工程界经常采用地质结构这一术语。 我们在岩土工程中常用的岩体结构、土体的结构等,并不限于地质构造的含义。 地质构造所形成的结构面,称为构造结构面,包括:断层面、层间错动面、切理面、劈理面等。 这些结构面仅限于岩体内部,在土体中很少或基本不存在。
岩体土体中占重要地位的是原生结构面,它们对岩体常具有控制意义。 不整合面、假整合面也是原生的沉积结构面,其分开来的不同部分在物质成分和结构构造上也是互不相同的,差异明显是属于物质分界面。 火成岩中的各种结构面;变质作用形成的结构面;风化卸荷形成的裂隙面,都是构造结构面。 因此,地质结构包括了构造结构面和次生结构面,原生结构面等。
土体结构是指土层组合关系,即:由层所分隔的各层土的类型,其厚度及其空间分布变化。
相变剧烈是土体结构的最大特征。 对建筑物极有意义的是地基土体中的强度高、低,透水性大、小,以及土层的上下关系和其相对厚度,它们对建筑物的地基承载力和建筑物的沉降变形等起着决定性作用。
岩体结构的主体是构造结构面、缝隙、软弱夹层及构造破碎带,也是岩体结构的研究重点,这些结构面的性质与分布,是岩土工程勘察中的重要内容。
岩体天然应力状态是赋存于地质结构中的,也就是地应力,它对于地基开挖后的岩体变形、失稳,洞室围岩的变形与破坏(尤其是在结构面发育的地段)影响尤为剧烈,破坏极为严重。 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应当重视。
有关地质结构的研究,在初勘阶段主要以大的控制性结构为主,而在详勘阶段,则有关微裂隙的研究便成为重点对象。
3.岩土类型及岩土工程性质
岩土是区域岩土工程条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岩土工程条件诸因素中与工程建筑密切相关的。 它决定着地形特征,地质作用的发育情况,地下水的分布。 同时岩土还是各种工程建筑物的天然地基、环境和建筑材料。
有关岩土类型及岩土工程性质的研究,在各个勘察阶段都有其广泛的内容,而且重点也不一样。
在工程初步勘察阶段,在岩土类型及成因的划分上与地质测绘没有太大的差别,以分到界、系、统即可,而对其岩土工程性质的研究则一般是据经验值给出,以方便对地质结构等的研究;而在详细勘察阶段,则对岩土类型的划分就基于岩土工程的观点进行详细地划分,据其岩土工程性质划分岩土工程单元体,以利于对其进行正确的岩土工程评价,并且在此阶段,有关岩土性质的测试研究工作量也是巨大的,是岩土工程勘察的重要工作。
有关岩土类型的划分,在《岩石学》课程和《工程岩土学》中已经讲过。 但应说明的是,岩土的类型随着研究的深入和勘察阶段性则由粗到细。 例如,在规划阶段一般可按成因类型划分(注意年代),在详细勘察阶段则须按物理力学性质划分,对于具有岩土工程性质特殊性的特种岩土,则应按具体情况专门研究和划分。
在详细勘察阶段,则须按物理力学性质划分。 由于软土、黄土、膨胀土、红土、盐渍土等特殊土体,以及软岩、软弱夹层及破碎岩体不利于地基的稳定性,边坡的滑移、洞室的塌落也往往由这种软弱夹层引起,勘察中需要特别注意研究。 因此,在岩土工程详细勘察中必须进行仔细的勘探、试验工作,以查清它们的分布情况、厚度变化,以取得准确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4.水文地质条件
水文地质条件是影响岩土工程性质,是使岩土工程问题变得更为复杂的重要因素。 对其研究的主要内容有:①水文地质结构——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②地下水类型、水质;③地下水位、水头、水量及变化;④含水层、隔水层的分布、厚度及组合关系;⑤岩土层的渗透性、富水性、承压性、渗透压力;⑥地下水的侵蚀性。
地下水位的高低影响到建筑物基础的埋深,施工方法的选择及处理措施;岩土的岩土工程性质与含水率有直接关系;地基沉降量计算中必须考虑地下水位的波动幅度;道路翻浆、水库渗漏、浸没、渠道渗漏、基坑漏水、流沙等岩土工程问题的出现,这些与地下水位及变幅不无密切关系。
在水库库址选择中,含水层、隔水层的空间分布至关重要。 坝基防渗的范围与深度直接与含、隔水层有关;由于构造导水造成的集中渗漏,对坝基防渗的水库渗漏的影响很大。
地下水位幅度的变化对岩溶的发育至关重要,它对于研究岩溶发育规律具有重要意义。
基岩裂隙水的分布很不均一,对于地下硐室稳定以及井巷围岩支护安全有重要影响;而座落于松散地基中的坝基,在较高地下水头作用下,易在较大的坝基场压力作用下产生渗透变形而失稳。
此外,在岩土边坡中,地下水的存在一方面加大了下滑力,另一方面使结构面软化、弱化、减小了抗滑力,致使边坡产生失稳的例子不胜枚举。
地下水的侵蚀性对于基础类型的选择,也是必须在勘察中加以注意的。
大量抽取地下水还会造成许多环境岩土工程问题。 例如:地面沉降或地基不均匀沉降、矿区塌陷、岩溶塌陷、附近区井泉干枯等,也会对降水区域内建筑物的安全产生一定影响。
在工程勘察中对水文地质条件的研究,在初步勘察阶段一般是对其水文地质结构、含水层、隔水层的空间分布、厚度加以研究;详细勘察阶段则主要是通过钻探、取样和抽取地下水试验进行全面的水文地质参数的获取工作,以正确地评价岩土工程条件、解决存在的岩土工程问题。
5.物理地质现象
物理地质现象是指内、外地质动力作用对地壳表层岩土体综合作用的产物,如地震、边坡变形引起的破坏、地面塌陷、泥石流、冲沟等。 这些现象是岩土工程条件中最活跃的因素。 因此,仅对其目前的存在状态的研究是不够的,还要对其发生、发展、消亡的规律、产生的原因、影响发育的因素、形成条件与机制、发展的过程及阶段进行反演和预测,才能作出正确的评价,从而制订技术、经济上合理的防治措施。
6.天然建筑材料
对于大型工程来讲,天然建材是岩土工程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质量,数量及开采条件和运输条件的优劣,对工程的建筑类型、建筑规模、工程造价、工期长短是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必须在勘察中放到应有的地位来专门解决。
应当注意的是,具体建筑对工程条件的要求差异很大,影响也不相同。 因此,岩土工程条件的评价应当与具体工程联系起来,才能评价其优劣,否则则会造成纸上谈兵,甚至会得出相反或错误的结论来。
三、岩土工程问题
岩土工程问题是指据岩土工程建筑与地质环境(系由岩土工程条件具体表征)相互矛盾、相互表征而引起的,且对建筑物本身的顺利施工和安全运行或对周围地质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地质问题。 只要兴建建筑物,地质环境就会与之相互作用,矛盾就会必然产生;因而,岩土工程问题总是存在的,只不过这种作用的强烈程度不同而已。 有时表现得轻微,有时表现得强烈,有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
岩土工程问题的分析研究是岩土工程勘察的中心任务。 只有把勘察工作提高到研究问题的高度,才能预测工程建筑物形成后可能引起的地质环境的恶化及发展趋势。 因此,定性、定量地作出岩土工程评价,正确地选择优良场地和制订必要的处理措施方案,才能把岩土工程条件与工程实际有机地联系起来,从而体现出岩土工程工作在该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是必不可少的,它为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地质依据。
岩土工程问题的分析与评价是一座桥梁,它把岩土工程条件的查明与场地结构的选择、施工方法及处理措施等有机地联系在一起。 从认识论上来讲,岩土工程问题分析是基于、但高于岩土工程条件的查明。 这也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由表及里、由现象到本质的综合推理论证过程,是实现由片面到更多方面的一个质的飞跃。
建筑物场地的选择是工程规划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一项基本工作。 如果规划部门已经确定了总体的工程规划方案,那么,选择保证工程安全稳定、经济合理,对地质环境影响较小的建筑物场地则是岩土工程勘察义不容辞的任务,亦是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目标。 因此,选择比较优越的地质环境,是一项十分重要而艰难的任务。
对于中小型工程,选择一个场地并不太难,但对于一项大型工程(如水电枢纽工程、铁路工程、隧道工程、核电工程,大型厂址工程等)则由于其工程建筑物多样化,生产工艺要求的特殊性,工作方便等因素,选择起来就比较困难。 如在地质环境较差的场地建设的大型工程,一旦发生岩土工程问题,其补救措施有两种:一是改变建筑物设计,如结构型式改变,规模变小等;另一种是对地质环境进行岩土工程处理,以满足工程需要。 从目前的岩土工程地质环境改造技术水平而言,可以说没有什么困难不可以克服,但也应看到,采取这些措施必然要付出很大代价,有时费用是很昂贵的,经济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况且还会产生工期加长的问题。 如果不讲求经济,岩土工程勘察可以说就会失去几乎全部的意义,而只剩下保证工程安全、稳定一方面的问题。 这样的经验与教训在国内国外都有,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岩土工程工作者不加以重视造成的。
对于岩土工程问题的分析,既要了解岩土工程条件的特点,又要了解建筑物的特点(建筑物理学规模、结构、类型),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建筑物与岩土工程条件相互作用和影响因素,作用的机制和过程,边界条件,作出正确地定性评价;进一步利用各种参数和计算公式进行计算、作出定量的评价,明确作用的强度或岩土工程问题的严重程度、发生发展的进程——这就是岩土工程预测。
岩土工程条件优良的场地,能使其与建筑物的作用限制在一定的程度之内,对建筑物的安全稳定、顺利施工和正常运行有利,并保证了经济合理性,反之则会带来威胁。 另外,工程建筑物的特征对岩土工程问题的严重程度影响也很大,由于建筑物类型的差异,岩土工程条件的不同,施加的荷载与作用方式的改变、产生的岩土工程问题也不同,严重程度也不同。 因此,从这两方面的相互的作用来讲,仅仅查明岩土工程条件是不够的,还要考虑到工程对其的影响。 通过矛盾的分析——岩土工程问题的分析才能使勘察工作深入一步,从而更好地理解工程建筑与自然相互作用的客观规律,并为合理地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做出正确的选择。
此外,通过岩土工程问题的分析还可以检验岩土工程条件是否已充分查明,资料是否齐全,数据指标是否正确合理,哪些方面仍需要补充修正,等等,从而指导进一步的勘察工作,使在工作方法的选择和工作量的布置方面有章可循。 因此,它是一项指导全局的工作,是勘察的中心任务。
四、岩土工程勘察方法及相互关系
完成岩土工程勘察任务必须遵循一套有效的方法。 而勘察质量的优劣,与岩土工程勘察方法的巧妙配合,掌握运用的训练程度与正确程度有很大的关系。
岩土工程勘察的研究方法,有三种:地质学方法、实验方法和计算方法。 这些研究方法在勘察工作中则由如下勘察方法来体现:①岩土工程测绘;②岩土工程物探和勘探;③岩土工程室内试验;④岩土工程野外(现场或原位)试验;⑤岩土工程长期观测;⑥勘察资料的室内整理与报告编写。
岩土工程各种勘察方法在整个勘察工作中是相互联系的,逐步进行的。 它们的目的及获得的信息,对充分反映工作区的岩土工程条件、论证岩土工程问题、作出正确可靠的岩土工程评价,是必不可少的。
岩土工程测绘是工程勘察各方法中最主要最根本的方法,是勘察最先进行的工作。 通过岩土工程测绘:取得地面地质的实际资料,了解地质变化规律,借此推断地下地质情况,并用以指导物探、钻探、坑探、坑-槽探、试验取样及长期观测等各项勘察工作的布置的具体位置。 对岩土工程工作者来说,要能初步运用便携式仪器获得测绘区内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 该项工作在岩土工程勘察初期,工作量是最大的,随着勘察工作的深入,测绘范围越来越小,精度要求越来越高。
勘探工作是为了验证测绘工作的推断,或准确地反映区内地下地质情况,为岩土工程室内、外测试提供条件而进行的工作。 因此,该项工作是勘察工作的深入和综合。 一般在规划和初勘阶段,该项工作主要以物探和坑探为主,配合少量的钻探;而在详勘阶段,钻探工作则居主要地位。
测试工作是为了获取岩土体岩土工程性质指标不可缺少的,是为了论证岩土工程条件的差异性,分析岩土工程问题、定量评价具体剖面问题必备的条件。 初步勘察阶段该项工作是少量的,并且主要是配合测绘进行的岩性分类测试,而在详细勘察阶段则以为定量分析和为设计部门提供指标,处理技术参数而进行的,其工作量及试件数量往往是大量的,投资也会很大。
长期观测工作是为反映岩土工程作用的持续发展动态、强度,及对工程的影响程度如何而设置的,该项工作视具体情况在勘察的各个阶段均可进行。
勘察资料的整理,主要是指数据的统计、岩土工程图的编绘和岩土工程报告的编写。 这是勘察工作的最终成果,是为设计和施工服务和应用的。 只有高质量的勘察工作,才能获得高质量的成果报告;只有深入细致的室内工作,才能体现出勘察工作的质量。
勘察方法的选择及相互配合、勘察工作量的大小及工作布局,除了决定于工作区的岩土工程条件的复杂程度和工程类型外,还受到勘察阶段的制约。 所以明确勘察工作的阶段,以确定勘察广度和深度,是至关重要的。
如何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一、如何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1. 深入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
2. 将马克思主义原理与方法应用于实际生活中。
3. 结合其他社会科学知识,全面理解马克思主义。
4. 不断实践,增强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能力。
二、详细解释
深入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
要真正理解和运用马克思主义,首先需要系统地学习其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如《资本论》、《共产党宣言》等,是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必经之路。 通过深入研读,我们可以理解到历史唯物主义、剩余价值理论等核心思想,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的基础。
将马克思主义原理与方法应用于实际生活中
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 在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尝试将其原理和方法应用于日常生活和工作中。 例如,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看待社会问题,运用矛盾分析的方法解决工作中的难题。 这样,我们可以更深刻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现实意义。
结合其他社会科学知识,全面理解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不是孤立的知识体系,它与其他社会科学有着紧密的联系。 在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我们应该结合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知识,从多角度、多层次地理解马克思主义,这样才能更全面地掌握其原理和方法。
不断实践,增强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能力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只有不断地实践,我们才能真正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 在实践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这正是检验和增强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能力的好机会。 通过实践,我们可以更深刻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和方法,并不断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
总之,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需要不断地学习、实践和思考。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掌握其原理和方法,并为其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做出贡献。
急求公共行政学课程综述{内容包括:原理与应用,体会内容与实践联系,参考文献(不要太久远)}
课程综述样例《公共行政学》课程综述前言公共行政学,在我国也称为行政管理学或是行政学,是一门研究公共行政组织及其对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科学。 公共行政学这门课程是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和人类文化学等学科的交叉学科。 学习公共行政学能够让我们提高国家各级行机构的效率和能量,使国家的行政活动走向科学、规范、民主与法制。 一.公共行政学的主要内容公共行政学第一章讲述了公共行政的含义。 公共行政就是政府行政,具有公共性.政治性.法制性.民主性.公平性.和高效性的特点。 第二章主要介绍行政环境是指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共行政的各种内外部因素的总和。 它具有复杂性、约束性、多样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 行政环境与公共行政的关系是辨证的关系,公共行政必须适应行政环境,行政环境制约、决定公共行政;公共行政对行政环境有改造作用。 虽然一般行政环境即自然地理、政治、经济、文化和国际环境对公共行政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具体环境的作用也不容忽视。 组织环境组织文化对公共组织形成团体凝聚力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三章介绍政府职能的含义.特点和类型。 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所起的作用。 政府职能有普遍性.强制性.系统性.不可代替性和服务性等特点。 论述政府在资源配置方面失效,以及政府干预的限度。 划分了政府职能的类型,论述了政府的基本职能内容。 第四章主要介绍行政体制就是政府体制。 它有政治性.稳定性.系统性.滞后性和继承性等特点。 行政体制可分为中央政府体制.地方政府体制.中央与地方权利关系体制和行政区划体制。 科学的行政体制的作用在于规范公共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促进社会全面发展,提升政府生产力和国家竞争力。 第五章主要介绍公共组织的含义,并指出其具有政治性.社会性.服务性.权威性.法制性和系统性的特点。 论述了公共组织的类型.机构。 公共组织理论分为传统公共行政学时期的组织理论.行为科学时期的组织理论.新公共行政学时期的组织理论和新公共管理时期的组织理论,介绍了公共组织的发展趋势,对非营利组织和学习型组织的产生和发展进行全面评述。 第六章主要介绍行政领导的含义.特点和作用;行政领导的类型和产生方式;行政领导的权利与责任;行政领导理论;行政领导者的素质与能力。 第七章主要介绍人事行政的含义.特点.原则和人事行政机关;人力资源的含义与特点;人力资源管理的作用和国家公务员制度。 第八章的机关行政指政府和其只能部门内部的综合办事机构,即办公厅对机关自身事务的管理。 机关行政饿事物性.综合性和时效性很强的管理活动。 其主要职责是参与政务.处理事物和搞好服务。 机关行政对公共行政起到发动作用.枢纽作用.保障作用.效率作用和联系作用。 第九章行政决策让我们了解了行政决策的作用.行政决策体制.行政决策参与;掌握行政决策的含义和特点.行政决策的原则和类型。 第十章主要讲述了行政执行的含义与特点;行政执行的原则和作用;行政执行的步奏;行政评估的含义与作用;行政评估的原则和方法及内容和程序。 第十一章论述了行政监督的概念和原则,阐述了行政监督在实现民主与法治和公共行政职能中的重要作用,介绍了行政系统内部监督.法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类型和方式。 第十二章主要介绍了公共财政的含义及其职能;公共预算与决算和财政收支。 第十三章讲述了法治行政的丰富内涵和要求,要想理解其内涵,落实其要求,关键在于能否建立起一套完备的行政法律体系和行政监督保障机制,只有建立起完善的行政法律体系,才谈得上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才能够保障行政机关有法可依,严格依法办事。 第十四章论述行政方法的含义与特点,行政基本方法.行政程序和行政计划方法的特点。 第十五章论述了行政效率的作用并介绍了测量行政效率的方法。 同时也探讨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第十六章讲述了行政改革是政府为了适应外部环境,加强回应性,提高行政效率进行的不同取向的改革。 二. 行政监督原理在实践中的运用在当代中国,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现今所需要的政府应该是一个“精干,廉洁”的政府。 这样的政府需要一个完善的行政监督系统,这就要求我国行政监督体系必须不断进行改革,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增强监督的力度,完善行政监督体系。 有效的行政监督体系和具体的规章制度对保证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是必不可少的,也能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行政权力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国家公务员行使行政职权行为和遵纪守法行为的监督。 行政权力法制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即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的行政相对人)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作为行政权力法制监督主体,能对监督对象采取直接产生法律效力的监督措施,如撤消行政行为、处罚违法违纪的公务员等。 行政权力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国家公务员。 在行政权力法制监督法律关系中,一方是监督主体,一方是监督对象。 监督对象首先是行政主体,即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次是国家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是行政主体的代表,在行政管理中代表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但在行政权力法制监督法律关系中,却不于行政主体并列,成为独立的监督对象。 特别是在行政监察中,国家公务员是最主要的监督对象。 行政法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和国家公务员遵纪守法的行为。 据《云南信息报》报道,24岁的玉溪北城镇男子李乔明因盗伐林木被刑拘,1月30日进入看守所,2月8日下午受伤住院,4天后在医院死亡,死因是“重度颅脑损伤”。 晋宁县公安机关给出的答案是,当天李乔明受伤,是由于其与同监室的狱友在看守所天井里玩“躲猫猫”游戏时,遭到狱友踢打并不小心撞到墙壁而导致。 当地另一家媒体报道称,警方调查结果显示李乔明“躲猫猫”时眼部被蒙,所以“不慎撞到墙壁受伤”。 据《云南信息报》报道,12日晚,警方通报了最新的调查情况:“由于死者(玩躲猫猫时)抓到同监狱友普某某,而引起普某某不满,最终两人发生争执。 争执中普某某先踢了死者一脚,随后又朝其头部击打一拳,死者由于重心不稳摔倒后,头部与墙壁与门框夹角碰撞,最终受伤。 ”有网友认为摔倒应该不会有这么严重的伤,但也有网友指出碰到头确实可能导致死亡。 事实广易网报道轰动一时的“躲猫猫”事件,终于有了最新结论:云南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经调查认定,此前宣布因玩“躲猫猫”碰墙致死的李荞明,系因被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拳击头部后撞击墙面,导致受伤、死亡。 躲猫猫事件的调查结论前后出现了三个版本,最后的官方版本查明了案件真相,赢得了公众的信任。 这一波三折说明了现行监督制约机制存在局部的失灵现象,但同时也说明了现行监督制约机制在整体上是有效的,是有能力保障司法公正的。 严肃查处躲猫猫事件并借以检讨看守所的管理秩序和检察监督机制,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都是必要的,有利于促进公正司法。 这起案件暴露出晋宁县公安机关特别是看守所在队伍建设和执法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依照有关规定,对晋宁县公安局局长达琪明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晋宁县公安局分管看守所工作的副局长闫国栋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晋宁县看守所所长余成江予以行政撤职处分;对晋宁县看守所分管管教工作的副所长蒋瑛予以行政撤职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晋宁县看守所民警李东明(负责管理李荞明所在监室)予以辞退处理。 躲猫猫事件的发生暴露了负责初查的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都有一定程度的失职渎职问题。 不过,案件真相的查明也是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努力下实现的。 这说明司法问题必须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司法机关有责任、有能力解决,也有体制和程序上的保障。 我们现在还找不到,也不必找到司法机关的替代者来解决这样的问题。 因此,调查躲猫猫事件的法定主体是司法机关。 省委宣传部、网民、媒体作为事件演变过程的参与方,对事件的解决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这是应当充分肯定的,但它们都不是调查事件的法定主体。 从躲猫猫事件我们认识到,应当进一步研究和探索社会参与司法的方式和社会监督司法的机制,并按照法治精神和司法规律改革和完善这种参与和监督的机制。 我认为,目前可以设想和改进的主要是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加强司法的民主性和专业性,以民主性为基础和保障,以专业性为根本和着力点,进一步开放司法过程,提高司法的透明度,开辟人民群众和新闻机构参与、了解和监督司法的新途径、新窗口,建立新机制、新程序。 这样的制度创新,有助于形成长效的社会监督机制,防止李荞明悲剧的重演,防止躲猫猫事件的再发生,进一步提高我国司法的公信力。 严格按照现行的法律制度办事,是可以避免这类事件的。 问题主要出在执法不严、监督不力上。 因此,解决问题的办法是要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 两者在我国的司法改革进程中都是重要的事件。 对于一个变革中的、充满活力的国家,悲痛转化的力量往往是非常强大的,必然会有效地推动社会进步和司法文明。 躲猫猫事件对检察改革的启示主要有两点:一是要深化监所检察工作机制的改革,建立健全监所的保障机制,使驻所检察室与羁押机关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被同化;要加强驻所检察室的力量,提高其法律监督能力,加强对羁押场所的法律监督职能,在解决超期羁押问题的基础上,把防治牢头狱霸和刑讯逼供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监所检察的监督制约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工作的领导,形成检察工作一体化的机制,有效地排除地方因素的不当干扰,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增强法律监督的整体效能。 三. 学习体会和收获自从20世纪80年代起,行政学教育在我国高等院校教育体系中得以陆续恢复,并在接下来的20余年中得以快速发展,可谓硕果累累。 在表面的繁荣背后,中国公共行政学研究也存在着一些危机和隐患。 实现行政学中国化应该以关注中国本土的公共行政问题为基础,以西方行政学成熟的理论体系和方法论系统为工具,关键在于构建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行政学理论体系。 从具体的研究方向来看,比较行政无疑将成为中国公共行政学未来潜在的强劲增长点,其学术价值和发展远景已经越来越引起中国公共行政学界广大学者的关注。 学习公共行政学使我们系统、完整、准确地掌握了公共行政学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培养我们关注现实、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恩格斯说过:“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 一种理论能否成为人们所接受的范式,不仅取决于他们在逻辑上的完善,被用于分析和解释现实世界所能达到的力度,还在于依据它们提供的蓝图能否完整或部分地构造现实,即在一定条件下,由理念系统转化为现实系统。 公共行政学的创立与发展最终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共行政的理论范式也将不断发展和转换。 正如英国著名行政学家胡德所指出的,每一种生活的主要组织方式,都有其内在的“阿格琉斯之踵”或走向瓦解的独特方式;每一种公共管理观念都包含一些有争议的命题;每一种管理和控制的方法都不可能永远优于其他类型。 实现良好组织的任何一种处方就不能坚持认为自己比其它处方更“现代”。 因此,在这个变动不居、充满不确定性的时代,公共行政范式要实现对现实世界的解释力与包容力,关键在于不断对每一种理论范式精髓的吸收和对现实世界变化的适应与改造。 参考文献:1.张成福、党秀云:《公共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云南信息报》。 3.乔治.弗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05。 5.[英]克里斯托弗.胡德 :国家的艺术、文化、修辞与公共管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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