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案例分析与应用实践 (实用案例分析3100册)

实用案例分析与应用实践:洞悉知识转化为行动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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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实用案例分析与应用实践是现代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单纯的理论知识已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知识与实践的结合显得尤为重要。
实用案例分析作为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旨在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能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文将对实用案例分析与应用实践进行深入探讨,通过具体案例阐述其应用过程及效果。

二、实用案例分析与应用实践概述

实用案例分析是一种教学方法,它通过对实际问题的深入剖析,让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学会如何将这些知识应用于实际。
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不仅要学习理论知识,还要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而应用实践则是将所学知识与现实生活或工作场景相结合,通过实际操作来检验和巩固所学知识。
实用案例分析与应用实践共同构成了现代教育中的实践环节,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三、实用案例分析的过程与效果

(一)案例选择

实用案例分析的第一步是选择合适的案例。
案例的选择应当紧密围绕教学目标,具有代表性、真实性和启发性。
一个好的案例能够引发学生的兴趣和思考,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问题相联系。

(二)案例分析与讨论

在案例分析的阶段,学生需要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深入剖析。
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理论知识的应用方式。
同时,学生还需要进行小组讨论,共同探讨案例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这种互动式的学习方式能够提高学生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三)案例分析的效果

案例分析的效果体现在多个方面。
案例分析能够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加深其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案例分析能够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其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
最后,案例分析还能够帮助学生建立自信心,提高其应对实际问题的勇气和能力。

四、应用实践的过程与效果

(一)实践项目的选择

应用实践的第一步是选择合适的实践项目。
实践项目的选择应当紧密结合所学知识和现实生活或工作场景,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和实用性。

(二)实践操作

在实践操作阶段,学生需要将所学知识与实际场景相结合,通过实际操作来解决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学生需要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设计和实施,同时还需要不断反思和调整。

(三)实践效果评估

实践效果的评估是应用实践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实践成果的评估,能够了解学生在实践操作中的表现和不足,为今后的教学提供改进方向。
同时,实践还能够帮助学生发现自己的兴趣和优势,为其未来的职业发展提供参考。

五、实用案例分析与应用实践的挑战与对策

(一)挑战

实用案例分析与应用实践面临着诸多挑战,如案例资源的匮乏、实践环境的限制等。
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素质也是影响实用案例分析与应用实践效果的重要因素。

(二)对策

针对以上挑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加强案例资源的建设,丰富案例库;二是搭建实践平台,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三是加强学生的能力培养和素质提升,提高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结语

实用案例分析与应用实践是现代教育中的重要环节。
通过实用案例分析与应用实践,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实用案例分析与应用实践也面临着一些挑战,需要教育工作者不断探索和创新,以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
实用案例分析与应用实践是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论文标准格式?

论文格式1、论文格式的论文题目:(下附署名)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论文格式的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 (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论文格式的内容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 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论文格式的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 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参见《汉语主题词表》和《世界汉语主题词表》)。 5、论文格式的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 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 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问题-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d.结论。 6、论文格式的参考文献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研究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 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英文: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论文的规格,也就是论文的标准。 这里讲论文的规格或标准,主要是就论文的质量方面而言的。 一般说来,一篇论文需要有三千字以上。 明确论文的规格或标准,这对写好论文有着具体的指导作用。 写论文,要在题目需要限度内选择运用一些专业基础知识,必须运用得准确。 在论文写作过程中,要多动脑筋,认真思索,紧紧围绕论题,运用专业知识,使论文做到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以体现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论文的特点、要求、规律及写作步骤一、论文的特点与要求专业(如法学)论文与一般论文有何不同?1.论文的观点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2.论文的论点及论据应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法性;3.论文的论证过程应富有逻辑性和表现性。 二、论文写作规律1.论文在写作之前要有一个积累知识和材料的过程2.应了解和掌握相应的论文论证方法三、具体写作步骤(一)选题(写作内容)1.确定写作内容(1)根据社会调查确定选题;(2)根据工作性质确定选题;(3)根据个人兴趣确定选题;(4)根据社会热点确定选题。 2.进一步收集、整理材料(1)收集方法:书籍、杂志、网页。 (2)整理:针对诸多文章选择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作为写作材料,适当收集有关问题的产生背景(历史沿革)。 非重点或者雷同内容可以不去考虑。 3.确立写作题目以及范围(1)论文的标题是其内容的表现与缩影,代表着论文的核心,整篇文章要围绕着标题展开论述,因此标题本身的选择首先必须简练凝重、含义深远,有标新立异的感觉,让人有想进一步了解的欲望。 (2)主要是毕业论文字数在6000——8000字。 因此题目不宜太大,也不应该面太窄。 论文题目不要太大。 依法治国、美国刑事诉讼法探讨等题目范围太大;沉默权的行使与限制、情势变更原则探讨、表见代理合同的效力、无权处分合同及相关法律制度等题目较为适中。 当然,有时候也可以小题大做。 (二)制作写作提纲选题确定,写作内容确定。 (三)初稿写作在提纲确定的范围中,针对每一大问题准备阐述哪些内容,表明提纲的观点,自己收集的材料可以考虑切入。 (四)总体要求论文写作有其要求,专业论文更加需要有观点、有内容。 文章结构安排合理,语言阐述具有说服力,论证方法得当,逻辑严密。 规范用语,不能口语化,专业词汇应该准确。 基本格式要求一、论文基本组成部分:标题;单位、姓名;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或参考文献二、文字编排要求:论文整体编排上,页面设置默认格式,行间距1.2倍左右,整洁大方,疏密得当。 具体要求:1、标题:黑体,三号,居中2、署名:单位与姓名之间空一字,宋体,小四号,与标题间距一行3、摘要:与署名间距一行,首行缩进四字,“摘要”二字之间空一字,黑体,五号,后跟冒号;摘要内容楷体,五号,换行后文字缩进两字4、关键词:首字与“摘要”对齐,黑体,五号,后跟冒号;关键词3或5个为宜,楷体,五号5、正文:(1)与“关键词”间距一行;(2)宋体,小四号;(3)每段首行空两字;(4)文科各级目录方式:“一、”“(一)”“1、”“(1)”;(5)理科各级目录方式:“1.”“1.1”“1.1.1”;正文中如果直接引用一个或几个段落、一个或几个案例,一般独立成段,段落开头空四格,换行空两格,五号楷体字为宜。 6、注释或参考文献:与正文至少间距一行,“注释”或“参考文献”用黑体,五号,后跟冒号;在正文中须标出“[1]”、“[2]”……,然后在注释或参考文献后对应注明“[1]”、“[2]”……做注释或参考文献时须完整,不得残缺不全;注释或参考文献内容用宋体,五号。 请详看第7条目。 7、做注释或参考文献,第一种:传统形式引自期刊:[1]作者:《题名》,《刊名》,××××年第×期,第×页。 引自专著:[2]作者:《书名》,出版地:出版者及××××年×版,第×页引自报纸:[3]作者:《题名》,《报纸名》年-月-日(版次)

论文的格式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 001.81 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 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 GB 7713—87 Present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reports, dissertations and scientific papers 1 引言 1.1 制订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统一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以下简称报告、论文)的撰写和编辑的格式,便利信息系统的收集、存储、处理、加工、检索、利用、交流、传播。 1.2 本标准适用于报告、论文的编写格式,包括形式构成和题录著录,及其撰写、编辑、印刷、出版等。 本标准所指报告、论文可以是手稿,包括手抄本和打字本及其复制品;也可以是印刷本,包括发表在期刊或会议录上的论文及其预印本、抽印本和变异本;作为书中一部分或独立成书的专著;缩微复制品和其他形式。 1.3 本标准全部或部分适用于其他科技文件,如年报、便览、备忘录等,也适用于技术档案。 2 定义 2.1 科学技术报告 科学技术报告是描述一项科学技术研究的结果或进展或一项技术研制试验和评价的结果;或是论述某项科学技术问题的现状和发展的文件。 科学技术报告是为了呈送科学技术工作主管机构或科学基金会等组织或主持研究的人等。 科学技术报告中一般应该提供系统的或按工作进程的充分信息,可以包括正反两方面的结果和经验,以便有关人员和读者判断和评价,以及对报告中的结论和建议提出修正意见。 2.2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表明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的结果或有了新的见解,并以此为内容撰写而成、作为提出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时评审用的学术论文。 学士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硕士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沦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成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博士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 2.3 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或讨论;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 学术论文应提供新的科技信息,其内容应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而不是重复、模仿、抄袭前人的工作。 3 编写要求 报告、论文的中文稿必须用白色稿纸单面缮写或打字;外文稿必须用打字。 可以用不褪色的复制本。 报告、论文宜用 A4(210 mm×297 mm)标准大小的白纸,应便于阅读、复制和拍摄缩微制品。 报告、论文在书写、扫字或印刷时,要求纸的四周留足空白边缘,以便装订、复制和读者批注。 每一面的上方(天头)和左侧(订口)应分别留边25 mm以上,下方(地脚)和右侧(切口)应分别留边20 mm以上。 4 编写格式 4.1 报告、论文章、条的编号参照国家标准GB1.1《标准化工作导则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第8章“标准条文的编排”的有关规定,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 4.2 报告、论文的构成(略) 5 前置部分 5.1 封面 5.1.1 封面是报告、论文的外表面,提供应有的信息,并起保护作用。 封面不是必不可少的。 学术论文如作为期刊、书或其他出版物的一部分,无需封面; 如作为预印本、抽印本等单行本时,可以有封面。 5.1.2 封面上可包括下列内容: a. 分类号 在左上角注明分类号,便于信息交换和处理。 一般应注明《中国图书资料类法》的类号,同时应尽可能注明《国际十进分类法UDC》的类号。 b. 本单位编号 一般标注在右上角。 学术论文无必要。 c. 密级视报告、论文的内容,按国家规定的保密条例,在右上角注明密级。 如系公开发行,不注密级。 d. 题名和副题名或分册题名 用大号字标注于明显地位。 e. 卷、分册、篇的序号和名称 如系全一册,无需此项。 f. 版本 如草案、初稿、修订版、…等。 如系初版,无需此项。 g. 责任者姓名 责任者包括报告、论文的作者、学位论文的导师、评阅人、答辩委员会主席、以及学位授予单位等。 必要时可注明个人责任者的职务、职称、学位、所在单位名称及地址;如责任者系单位、团体或小组,应写明全称和地址。 在封面和题名页上,或学术论文的正文前署名的个人作者,只限于那些对于选定研究课题和制订研究方案、直接参加全部或主要部分研究工作并作出主要贡献、以及参加撰写论文并能对内容负责的人,按其贡献大小排列名次。 至于参加部分工作的合作者、按研究计划分工负责具体小项的工作者、某一项测试的承担者,以及接受委托进行分析检验和观察的辅助人员等,均不列入。 这些人可以作为参加工作的人员一一列入致谢部分,或排于脚注。 如责任者姓名有必要附注汉语拼音时,必须遵照国家规定,即姓在名前,名连成一词,不加连字符,不缩写。 h. 申请学位级别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名称进行标注。 i. 专业名称 系指学位论文作者主修专业的名称。 j. 工作完成日期 包括报告、论文提交日期,学位论文的答辩日期,学位的授予日期,出版部门收到日期(必要时)。 k. 出版项 出版地及出版者名称,出版年、月、日(必要时)。 5.1.3 报告和论文的封面格式参见附录 A。 5.2 封二 报告的封二可标注送发方式,包括免费赠送或价购,以及送发单位和个人;版权规定;其他应注明事项。 5.3 题名页 题名页是对报告、论文进行著录的依据。 学术论文无需题名页。 题名页置于封二和衬页之后,成为另页的石页。 报告、论文如分装两册以上,每一分册均应各有其题名页。 在题名页上注明分册名称和序号。 题名页除5.1规定封面应有的内容并取得一致外,还应包括下列各项: 单位名称和地址,在封面上未列出的责任者职务、职称、学位、单位名称和地址,参加部分工作的合作者姓名。 5.4 变异本 报告、论文有时适应莱种需要,除正式的全文正本以外,要求有某种变异本,如:节本、摘录本、为送请评审用的详细摘要本、为摘取所需内容的改写本等。 变异本的封面上必须标明“节本、摘录本或改写本”字样,其余应注明项目,参见5.1的规定执行。 5.5 题名 5.5.1 题名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报告、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 题名所用每一词语必须考虑到有助于选定关键词和编制题录、索引等二次文献可以提供检索的特定实用信息。 题名应该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等。 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字。 报告、论文用作国际交流,应有外文(多用英文)题名。 外文题名一般不宜超过10个实词。 5.5.2 下列情况可以有副题名: 题名语意末尽,用副题名补充说明报告论文中的特定内容; 报告、论文分册出版,或足一系列工作分几篇报道,或是分阶段的研究结果,各用不同副题名区别其特定内容; 其他有必要用副题名作为引伸或说明者。 5.5.3 题名在整本报告、论文中不同地方出现时,应完全相同,但眉题可以节略。 5.6 序或前言 序并非必要。 报告、论文的序,一般是作者或他人对本篇基本特征的简介,如说明研究工作缘起、背景、它旨、目的、意义、编写体例,以及资助、支持、协作经过等;也可以评述和对相关问题研究阐发。 这些内容也可以在正文引言中说明。 5.7 摘要 5.7.1 摘要是报告、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 5.7.2 报告、论文一般均应有摘要,为了国际交流,还应有外文(多用英文)摘要。 5.7.3 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阅读报告、论文的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 摘要中有数据、有结论,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可以独立使用,可以引用,可以用于工艺推广。 摘要的内容应包含与报告、论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供读者确定有无必要阅读全文,也供文摘等二次文献采用。 摘要一般应说明研究工作目的、实验方法、结果和最终结论等,而重点是结果和给沦。 5.7.4 中文摘要一般不宜超过200~300字;外文摘要不宜超过250个实词。 如遇特殊需要字数可以略多。 5.7.5 除了实在无变通办法可用以外,摘要中不用图、表、化学结构式、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 5.7.6 报告、论文的摘要可以用另页置于题名页之后,学术论文的摘要一般置于题名和作者之后、正文之前。 5.7.7 学位论文为了评审,学术论文为了参加学术会议,可按要求写成变异本式的摘要,不受字数规定的限制。 5.8 关键词关键词是为了文献标引工作从报告、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 每篇报告、论文选取3~8个词作为关键词,以显著的字符另起一行,排在摘要的左下方。 如有可能,尽量用《汉语主题词表》等词表提供的规范词。 为了国际交流,应标注与中文对应的英文关键词。 5.9 目次页 长篇报告、论文可以有目次页,短文无需目次页。 目次页由报告、论文的篇、章、条、附录、题录等的序号、名称和页码组成,另页排在序之后。 整套报告、论文分卷编制时,每一分卷均应有全部报告、论文内容的目次页。 5.10 插图和附表清单报告、论文中如图表较多,可以分别列出清单置于目次页之后。 图的清单应有序号、图题和页码。 表的清单应有序号、表题和页码。 5.11 符号、标志、缩略词、首字母缩写、计量单位、名词、术语等的注释表符号、标志、缩略词、首字母缩写、计量单位、名词、术语等的注释说明汇集表,应置于图表清单之后。 6 主体部分 6.1 格式 主体部分的编写格式可由作者自定,但一般由引言(或绪论)开始,以结论或讨论结双。 主体部分必须由另页右页开始。 每一篇(或部分)必须另页起。 如报告、论文印成书刊等出版物,则按书刊编排格式的规定。 全部报告、论文的每一章、条的格式和版面安排,要求划一,层次清楚。 6.2 序号 6.2.1 如报告、论文在一个总题下装为两卷(或分册)以上,或分为两篇(或部分)以上,各卷或篇应有序号。 可以写成:第一卷、第二分册;第一篇、第二部分等。 用外文撰写的报告、论文,其卷(分册)和篇(部分)的序号,用罗马数字编码。 6.2.2 报告、论文中的图、表、附注、参考文献、公式、算式等,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分别依序连续编排序号。 序号可以就全篇报告、论文统一按出现先后顺序编码,对长篇报告、论文也可以分章依序编码。 其标注形式应便于互相区别,可以分别为:图 l、图2.1;表2、表3.2;附注 l);文献[4];式(5)、式(3.5)等。 6.2.3 报告、论文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码。 页码由书写、打字或印刷的首页开始,作为第l页,并为有页另页。 封面、封二、封三和封底不编入页码。 可以将题名页、序、目次页等前置部分单独编排页码。 页码必须标注在每页的相同位置,便于识别。 力求不出空白页,如有,仍应以有页作为单页页码。 如在一个总题下装成两册以上,应连续编页码。 如各册有其副题名,则可分别独立编页码。 6.2.4 报告、论文的附录依序用大写正体A,B,C,……编序号,如:附录 A。 附录中的图、表、式、参考文献等另行编序号,与正文分开,也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编码,但在数码前冠以附录序码,如:图 A1;表B2;式(B3);文献〔A5〕等。 6.3 引言(或绪论) 引言(或绪论)简要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范围、相关领域的前人工作和知识空白、理论基础和分析、研究设想、研究方法和实验设计、预期结果和意义等。 应言简意赅,不要与摘要雷同,不要成为摘要的注释。 一般教科书中有的知识,在引言中不必赘述。 比较短的论文可以只用小段文字起着引言的效用。 学位论文为了需要反映出作者确已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开阔的科学视野,对研究方案作了充分论证,因此,有关历史回顾和前人工作的综合评述,以及理论分析等,可以单独成章,用足够的文字叙述。 6.4 正文 报告、论文的正文是核心部分,占主要篇幅,可以包括:调查对象、实验和观测方法、仪器设备、材料原料、实验和观测结果、计算方法和编程原理、数据资料、经过加工整理的图表、形成的论点和导出的结论等。 由于研究工作涉及的学科、选题、研究方法、工作进程、结果表达方式等有很大的差异,对正文内容不能作统一的规定。 但是,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切,准确完备,合乎逻辑,层次分明,简练可读。 图包括曲线图、构造图、示意图、图解、框图、流程图、记录图、布置图、地图、照片、图版等。 图应具有“自明性”,即只看图、图题和图例,不阅读正文,就可理解图意。 图应编排序号(见6.2.2)。 每一图应有简短确切的题名,连同图号置于图下。 必要时,应将图上的符号、标记、代码,以及实验条件等,用最简练的文字,横排于图题下方,作为图例说明。 曲线图的纵横坐标必须标注“量、标准规定符号、单位”。 此三者只有在不必要标明(如无量纲等)的情况下方可省略。 坐标上标注的量的符号和缩略词必须与正文中一致。 照片图要求主题和主要显示部分的轮廓鲜明,便于制版。 如用放大缩小的复制品,必须清晰,反差适中。 照片上应该有表示目的物尺寸的标度。 6.4.2 表 表的编排,一般是内容和测试项目由左至右横读,数据依序竖排。 表应有自明性。 表应编排序号(见6.2.2)。 每一表应有简短确切的题名,连同表号置于表上。 必要时应将表中的符号、标记、代码,以及需要说明事项,以最简练的文字,横排于表题下,作为表注,也可以附注于表下。 附注序号的编排,见6.2.2。 表内附注的序号宜用小号阿拉伯数字并加圆括号置于被标注对象的右上角,如:×××1),不宜用星号“*”,以免与数学上共轭和物质转移的符号相混。 表的各栏均应标明“量或测试项目、标准规定符号、单位”。 只有在无必要标注的情况下方可省略。 表中的缩略调和符号,必须与正文中一致。 表内同一栏的数字必须上下对齐。 表内不宜用“同上”、“同左”、“,,”和类似词,一律填入具体数字或文字。 表内“空白”代表未测或无此项,“-”或“…”(因“-”可能与代表阴性反应相混)代表未发现,“0”代表实测结果确为零。 如数据已绘成曲线图,可不再列表。 6.4.3 数学、物理和化学式 正文中的公式、算式或方程式等应编排序号(见6.2.2),序号标注于该式所在行(当有续行时,应标注于最后一行)的最右边。 较长的式,另行居中横排。 如式必须转行时,只能在+,-,×,÷,<,>处转行。 上下式尽可能在等号“=”处对齐。 示例1: ---------------------------(1) 示例2: ----------------------------------(2) 示例3: -------------------------------(3) 小数点用“.”表示。 大于999的整数和多于三位数的小数,一律用半个阿拉伯数字符的小间隔分开,不用千位撇。 对于纯小数应将0列于小数点之前。 示例:应该写成94 652.023 567; 0.314 325 不应写成94,652.023,567; .314,325 应注意区别各种字符,如:拉丁文、希腊文、俄文、德文花体、草体;罗马数字和阿拉伯数字;字符的正斜体、黑白体、大小写、上下角标(特别是多层次,如“三踏步”)、上下偏差等。 示例:I,l,l,i;C,c;K,k,κ;0,o,(°);S,s,5;Z,z,2;B;β;W,w,ω。 6.4.4 计量单位 报告、论文必须采用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中位》,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执行。 使用各种量、单位和符号,必须遵循附录 B所列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单位名称和符号的书写方式一律采用国际通用符号。 6.4.5 符号和缩略词 符号和缩略词应遵照国家标准(见附录B)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无标准可循,可采纳中学科或本专业的权威性机构或学术固体所公布的规定;也可以采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编印的各学科词汇的用词。 如不得不引用某些不是公知公用的、且又不易为同行读者所理解的、或系作者自定的符号、记号、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等时,均应在第一次出现时一一加以说明,给以明确的定义。 6.5 结论 报告、论文的结论是最终的、总体的结论,不是正文中各段的小结的简单重复。 结论应该准确、完整、明确、精练。 如果不可能导出应有的结论,也可以没有结论而进行必要的讨论。 可以在结论或讨论中提出建议、研究设想、仪器设备改进意见、尚待解决的问题等。 6.6 致谢 可以在正文后对下列方面致谢: 国家科学基金、资助研究工作的奖学金基金、合同单位、资助或支持的企业、组织成个人; 协助完成研究工作和提供便利条件的组织或个人; 在研究工作中提出建议和提供帮助的人; 给予转载和引用权的资料、图片、文献、研究思想和设想的所有者; 其他应感谢的组织或个人。 6.7 参考文献表 按照 GB 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规定执行。 7 附录 附录是作为报告、论文主体的补充项日,并不是必需的。 7. 1 下列内容可以作为附录编于报告、论文后,也可以另编成册。 a. 为了整篇报告、论文材料的完整,但编入正文又有损于编排的条理和逻辑性,这一类材料包括比正文更为详尽的信息、研究方法和技术更深入的叙述,建议可以阅读的参考文献题录,对了解正文内容有用的补充信息等; b. 由于篇幅过大或取材于复制品而不便于编入正文的材料; c. 不便于编入正文的罕见珍贵资料; d. 对一般读者并非必要阅读,但对本专业同行有参考价值的资料; e. 某些重要的原始数据、数学推导、计算程序、框图、结构图、注释、统计表、计算机打印输出件等。 7.2 附录与正文连续编页码。 每一附录的各种序号的编排见4.2和6.2.4。 7.3 每一附录均另页起。 如报告、论文分装几册。 凡属于某一册的附录应置于备该册正文之后。 8 结尾部分(必要时) 为了将报告、论文迅速存储入电子计算机,可以提供有关的输入数据。 可以编排分类索引、著者索引、关键词索引等。 封三和封底(包括版权页)。 附 录 A 封面示例 (参考件) 附 录 B 相 关 标 准 (补充件) B.1 GB 1434-78 物理量符号 B.2 GB 3100-82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B.3 GB 3101-82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B.4 GB3102.1-82 空间和时间的量和单位。 B.5 GB 3102.2-82 周期及其有关现象的量和单位。 B.6 GB 3102.3-82 力学的量和单位。 B.7 GB 3102.4-82 热学的量和单位。 B.8 GB 3102.5-82 电学和磁学的量和单位。 B.9 GB 3102.6-82 光及有关电磁辐射的量和单位。 B.10 GB 3102.7-82 声学的量和单位。 B.11 GB 3102.8-82 物理化学和分子物理学的量和单位。 B.12 GB 3102.9-82 原子物理学和核物理学的量和单位。 B.13 GB 3102.10-82 核反应和电离辐射的量和单位。 B.14 GB 3102.11-82 物理科学和技术中使用的数学符号。 B.15 GB 3102.12-82 无量纲参数。 B.16 GB 3102.13-82 固体物理学的量和单位。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文献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文献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七分委员会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谭丙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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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课程简介 法律专业课程简介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中国法制史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本课程讲授我国自夏、商、西周至建国前法律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以及各时期重要的立法状况和重要法律的基本内容,旨在使学生对我国法律制度的形成有个大致的了解,批判地吸收和借鉴历代法制中有益的东西,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的理解,并打好法学历史知识的基础。 教材:曾宪义,《中国法制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参考书目:郑定,《中国法制史教学参考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国际公法 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主要内容: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国际公法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及国际关系方面的基本常识。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 总论部分阐述国际法基本的理论问题,包括国际法的性质与基础、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的主体、国家等。 分论部分阐述国际关系各个领域中的国际法原则、规则的规章制度,包括领土法、海洋法、空间法、国际法上的个人、国际组织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条约法、国际经济法、国际争端法和战争法等。 国际法的定义及渊源,国际法主体,国家领土,海洋法,空间法,外交及领事法,战争法等。 教材:邵津主编,《国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参考书目:周鲠生,《国际法》上下册,商务印书馆,1981 王铁崖,《国际法》,法律出版社,1995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国际私法 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国际私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并能据此分析和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有关涉外民事法律问题。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国际私法的基本原理,讲授国际私法的对象、范围、性质、定义、原理及其发展,国际私法的基本规范——冲突规范,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讲授涉外法律关系主题的法律适用,适用于婚姻与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于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合同性债务的法律适用,对外贸易中的法律适用,适用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法律,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涉外继承;涉外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讲授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司法管辖,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法律程序与国际司法协助,区际私法等。 教材:韩德培主编,《国际私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参考书目:张仲伯主编,《国际私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李双元主编,《国际私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杜新丽主编,《国际私法教学案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国际经济法 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本课程阐述了国际经济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概念,并结合我国有关立法、司法实践活动,介绍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 主要内容包括: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国际结算与支付法律制度、调整和管制国际贸易的法律制度、国际投资的法律制度、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国际法律保护、国际税法、国际商事仲裁等。 教材:余劲松、吴志攀主编,《国际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参考书目:姚梅镇主编,《国际经济法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 [英]施米托夫著,赵秀文选译,《国际贸易法文选》,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知识产权法 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本课程主要阐述了知识产权的概念、原则,系统论述了我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其具体操作的基本技能,并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活动,介绍了国际知识产权有关公约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趋势,旨在使学生能够较全面地掌握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及其规定,了解国际知识产权的主要规定及发展。 教材:刘春田主编,《知识产权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参考书目:刘春田,《知识产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郑成思,《知识产权保护实务全书》,中国言实出版社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合同法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本课程系统阐述了我国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各种民事、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合同规范。 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等有关问题进行系统的讨论。 并具体介绍了有关买卖、供用电、水、气、热力、赠与、借款、融资、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合同。 教材:陈小君主编,《合同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修订版参考书目:崔建远主编,《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03 P.S.阿蒂亚,赵旭东译,《合同法导论》法律出版社,2002 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2003 杨桢,《英美契约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商法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本课程概括阐述了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和破产法等方面的概念、特点、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 介绍我国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本学科的发展趋势。 通过学习商法可以使学生对公司、票据、保险、证券等法律制度有所了解。 教材:范健主编,《商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参考书目:董安生等著,《中国商法总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 赵中孚主编,《商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史际春等著,《企业和公司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范健等著,《公司法论》(上卷),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劳动法学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本课程讲授我国劳动法方面的各种法律法规。 通过学习本课程,理解劳动法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掌握我国劳动法的内容,并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劳动法学的基本理论,解决我国劳动关系法律调整中的实际问题。 学生在学习本课基础上,可对国外劳动法进行比较性的研究。 教材:王全兴,《劳动法》,法律出版社,1997 参材书目:关怀,《劳动法学》,法律出版社,1996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法律文书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法律文书包括规范性的法律文书和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本课程主要讲授司法文书与民用诉讼文书,属于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基本内容。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有关司法文书及民事诉讼文书的写作要求和写作方法,培养学生写作有关司法文书及民事诉讼文书的能力。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司法文书的作用、特点和写作的基本要求;公安机关的司法文书;检察机关的司法文书;人民法院的司法文书;律师事物所常用的文书;司法机关的笔录类文书等。 教材:卓朝君 邓晓静,《法律文书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参材书目:宁致远,《法律文书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公司法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本课程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各类企业,特别是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在各类企业(公司)管理中的应用;指导学生逐步学会利用法律知识来解决企业(公司)管理中的问题。 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及公司法的历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问题、关联公司、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法律责任、世界各国的公司法立法等。 教材:冯果,《公司法要论》,武汉大学出版社,参材书目:雷兴虎,《公司法新论》,中国法制出版社,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婚姻家庭法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本课程依据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规定,主要讲授婚姻家庭法概述、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婚姻的成立――结婚、家庭关系、婚姻的中止――离婚、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通过本课程使学生掌握婚姻家庭法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提高对我国婚姻家庭法的认知和分析运用的实际能力。 教材:马忆南著,《婚姻家庭法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参考书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 李银河、马忆南主编,《婚姻家庭法修改论争》,光明日报出版社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法理学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本课程简述法的本质特征,法的价值和作用的一般原理,特别是关于法律的创制、法律的运行以及法律监督的一般原理;关于法制和法治,法制现代化等问题。 通过本课程的系统学习,帮助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并为学习部门法打好基础。 教材:张文显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参考书目:葛洪义,《法理学(2002年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现代西方法理学》;《西方政治法律学说史》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宪法学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宪法学是以宪法现象为研究对象,研究宪法产生、发展、演变及其运行规律的科学。 具体而言,宪法学以国家与公民这一宪法关系为研究对象,分析宪法关系的特点及与普通法律关系的区别。 宪法学的内容既包括基本概念、原理,也包括宪法制度。 本课程将在原理讲授的基础上,结合宪法判例、事例或者实例,增强学生对宪法学基本原理的理解程度,并学会理论联系实际。 通过宪法学的教学,重点是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宪法学的基本知识,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提高以宪法学基本原理分析问题和判断问题的能力。 教材:郑贤君,《宪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参考书目:许崇德、胡锦光主编,《宪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周叶中,《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韩大元主编,《现代宪法学基本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民法学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民法学是以研究民法及其发展规律为主要对象的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属于部门法学的范畴。 由于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之一,因此民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民法学分为民法Ⅰ和民法Ⅱ两部分。 民法Ⅰ是民法总论的内容,主要介绍民法学中的一些基础理论与制度,是对民法Ⅱ各编均有指导意义的内容。 它主要包括民法的历史发展、民法的基本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制度、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制度和诉讼时效制度等内容。 民法Ⅱ主要是关于各项具体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物权制度、债权制度、人身权制度、继承权制度、民事责任等内容。 教材:王利明主编,《民法》,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参考书目: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修订版 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修订版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 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民事诉讼法学是以民事诉讼法律规范、民事诉讼的具体实践及民事诉讼的运行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 本课的教学内容与体系安排:参照我国民事诉讼的立法体系结构,由导论(概括介绍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历史发展、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诉与诉权和民事诉讼模式和价值研究)、总论(重点讲述我国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基本制度、诉讼主体和程序保障)、程序论(包括通常审制程序、特殊程序、执行程序、证据及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性质、任务、内容、特点、作用、意义及相互关系等)三部分组成。 教学采用理论阐述、法条解释、分析比较、法案结合、课堂讨论等形式、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教材: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参考书目:江伟主编,《中国民事诉讼法专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陈桂明,《诉讼公正与程序保障》,中国法制出版社,1996 毕玉谦,《民事证据法及其程序功能》,法律出版社,1997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刑法学 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刑法学分总论和分论两部分内容。 刑法总论研究刑法总则的法律规范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基本原理、原则。 刑法总论系统而深入地论述犯罪总论、刑罚总论的刑法基本原理与刑法总则规范,并结合司法实践阐述有关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原理、原则,刑法总论是学习和研究刑法分论的基础。 刑法分论则研究刑法分则的法律规范及其所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及其处罚。 刑法分论是在刑法总论的基础上,逐章论述了我国现行刑法分则规定的十类犯罪的共性问题和每种犯罪的罪刑规范及理论问题。 教材: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参考书目:张明楷,《刑法学(上下)》,法律出版社,1997 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上、下),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作为全国高等教育法学专业的必修课,本课程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中有关刑事程序的规定,研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律师等进行刑事诉讼的实践经验,研究有关刑事诉讼的一些基本理论。 该课程由三大部分组成,即总论、证据论、程序论,主要介绍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刑事诉讼中的主体、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刑事证据理论、管辖制度、回避制度、辩护与代理制度、强制措施等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以及各项刑事诉讼程序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使学生熟悉刑事诉讼法律条文,培养学生提高分析解决刑事诉讼问题的能力。 教材: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学》(高等教育法学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参考书目:樊崇义,《刑事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九版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行政法 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本课程主要阐述行政法的一般原理、原则以及有关该学科的历史发展;行政法主体的一般理论,行政主体的发展、演变,以及行政相对人的范围、权利、义务;行政行为的性质、特征、构成要件、合法要件、效力的具体体现,以及各种类别的行政行为运作的相关理论与制度(具体包括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合同、行政复议)。 教材:罗豪才,《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参考书目:王连昌,《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 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3 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经济法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经济法通常被认为是调整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经济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在当代世界各国的法律体系中虽然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是均占据着重要地位。 在市场经济和法律制度较为完善的国家中,经济法与民法、商法紧密衔接互相配合,共同为调整社会经济关系发挥着重要作用,经济法成为现代国家法律制度中不可或缺的基本法律制度之一。 经济法主要研究和讨论各类市场主体的组织机构、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产品质量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国家经济计划和产业政策、财政与税收、对外贸易秩序等相关内容。 经济法课程是我国教育部指定的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在市场经济完善的过程中对该课程的学习显得尤为重要。 教材:李昌麒,《经济法学(2002年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参考书目:陈婉玲,《经济法概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本课程的内容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述、发展、体系、其法学基础理论以及其基本原则,环境权与资源权,自然资源保护法,环境污染防治法,环境管理体制和监督管理制度,环境法律责任和国际环境法。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系统学习,使学生掌握环境法的基本内容。 教材:金瑞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参考书目:吕忠梅,《环境法》,法律出版社,1997 韩德培,《环境保护法教程(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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