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原因 制定策略和提升客户满意度 处理客户订单取消 (制约理解的因素)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系老客户关系。今年,被告向原告询价后,原告优惠调整价格。经线上班会协商,被告采购、技术、财务等工作人员均认可价格。随后,被告采购人员于次日以邮件形式向原告下单,但未加盖公司印章。

由于被告公司合同走流程较慢,原告未索取印章,并参照上一次合作经验,确认型号和需求后开始生产。期间,原告从未收到被告关于价格异议的任何反馈。

当原告生产进行约10天后,致电被告询问订单情况时,被告却告知原告,其已选择一家印度品牌,导致原告损失约12万元。被告要求原告将价格降至印度品牌的水平。

经比较,原告发现两品牌产品差异较大,如按印度品牌的价格出售,原告将蒙受亏损。原告多次致电和邮件与被告沟通,但均未得到回复。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之间形成了一份有效的买卖合同。合同成立的要件包括要约、承诺和标的。本案中,被告下单即构成要约,原告生产行为即构成承诺,标的则为双方议定的产品和价格。虽然被告未加盖印章,但在未盖章的情况下,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实际已经认可合同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以价格贵为由单方面变更合同,导致原告损失,违反了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被告提出的价格降价要求,原告已证明,两品牌产品差异较大,如果按印度品牌的价格出售,原告将蒙受亏损。因此,原告有权拒绝被告的降价要求。

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原告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赔偿义务。

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应注意以下策略:

  • 收集证据,包括订单、报价、议价记录、生产记录、通话记录和邮件往来等。
  • 聘请律师,由专业人士协助准备诉讼材料和出庭辩护。
  • 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明确诉讼请求,如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 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避免诉讼时效的丧失。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合同违约纠纷。原告通过优惠调整价格、确认需求后生产等行为履行了合同义务,而被告却以价格贵为由单方面变更合同,导致原告蒙受损失。原告有权采取诉讼方式解决该纠纷,并向法院请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在商业交往中,企业应重视合同的履行,避免因违约而造成损失。同时,企业还应及时关注市场信息,准确判断市场价格,避免因价格因素导致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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